导论 政治参与发展条件下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制定
三、政策制定中的政治参与
(一)政治参与的意蕴
关于政治参与,《布莱克韦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给出的含义是:“参与制定、通过或贯彻公共政策的行动。这一宽泛的定义适用于从事这类活动的任何人,无论他是当选的政治家、政府官员或普通公民,只要他是在政治制度内以任何方式参加政策的形成过程。这一定义并不包括这样的含义,即政治参与者必须成功地或有效地影响公共政策,尽管人们会指望这类行动具有超出纯象征性的作用。也有一些学者补充说,只有自愿的参与,才是真正的参与。”
这个阐释基本上是比较完整的。但有一点,政治参与并不一定是在制度内进行,因为还有大量存在于制度边缘或游离于制度之外的非制度性参与。有必要指出,这些非制度性参与同暴力革命毕竟不同,它们只是些低烈度、分散的且是针对具体政策的抵制行为。尽管对政治制度的稳定形成一定挑战,但它们并不像革命那样从根本上危及制度的存在。社会的发展总是会经常地造就一些新的利益阶层及其意识,同时总是会使已经存在的阶层及其意识发生新的变化。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制度应当有足够的灵活性来吸纳这些新阶层和新的变化。否则,它固有的僵化和缺陷就会引发更多非制度性的参与直至革命。如果能客观、认真地去研判这些政治参与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能够及时适度地做出制度和政策调整,则不仅能将非制度性参与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甚至还有可能使之无害化,乃至巩固和增进制度的稳定(渐进变革的、动态发展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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