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寻租:从日本与墨西哥的经验中我们能学到什么?
二、为什么用“寻租方式”这个词
“寻租方式”这个词的提出源于我们对日本政治经济的实证研究。对此作一些解释可能是有用的。在关于寻租的研究中,对日本提及不多。这有很多原因。日本的发展被认为很成功,这方面有很多的报道。从洛克以及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斯密和李嘉图开始,租金和放租者就广受诟病。把寻租和杰出的经济成就这两件事放在一起很不容易。而且,对日本经济“奇迹”有影响力的描述通常认为日本的成功源于经济官僚有独立于社会的能力,从而能摆脱个体寻租行为的影响。最起码国家有很强的能力规范私人部门,抑制大规模的寻租。因此,争论的焦点放在了国家与市场或者市场与国家,而寻租在争论中消失了。当实证研究逐步发现一些部门也存在寻租的时候,这种认识逐渐改变了。最近,由于公平贸易委员会调查能力的增强,发现日本的寻租行为也十分普遍与持久。寻租者包括很多工业巨头,这些巨头对战后重建与经济增长影响巨大。单凭这一点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对日本寻租的性质、领域与作用做一个更广泛的思考。
问题还不止这些。新古典经济学通常认为,竞争性寻租会产生成本(游说),因为这些资源本来可以用在生产领域。但是,重新思考这个问题时,我们发现先前研究所忽视的事实。也就是说日本的寻租与想象的竞争性寻租大相径庭,它非常制度化、有规则甚至有成文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的寻租并不是特别昂贵,因为互相理解、成员制以及排队的文化减少了游说的必要。这里重复一下我们的观点:竞争性寻租,更别说寻租的公开市场,不是一种基准,也不是常态。它与完全公开的政治一样不正常。基于同样的原因,寻租是封闭的,进入是有壁垒的。寻租中存在优先顺序,存在制度安排,同时利益相关者有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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