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侵犯论
生物学理论认为,从基因上来说,人通常都具有侵犯性。这里我们介绍两种认为侵犯是先天倾向的观点——心理动力论和进化论路径。
心理动力论
心理动力论盛行于20世纪初,它认为人们具有两种内在但对立的本能:生本能(Eros)和死亡本能(Thanatos)。弗洛伊德(Freud,1930)指出,尽管死亡本能最初导致了自我毁灭行为,但它随后又会调整方向,由原来的指向自我,转而作为侵犯行为指向他人。人们相信,侵犯行为是体内的紧张自然蓄积的结果,这一紧张最后必须被释放出来以重新建立平衡。尽管这一观点很有创意,但却鲜有现实证据支持。
进化论路径
进化社会心理学家宣称社会行为是长期进化形成的,并会世代传递(Simpson&Kenrick,1997)。这一路径的支持者指出,某一社会行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要保证个体的基因能存活得足够长久,以传递给其后代。运用侵犯来保证基因的存活,在动物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雄性之间相互争夺配偶权,捕猎食物以保证生存,雌性则与入侵者战斗以保护幼崽。人类的侵犯行为也可用来保卫社会和经济利益。比如,一个野心勃勃的商业经理可能会为保卫既有位置或获得提升而与其同事争吵。不过,这种观点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第一,它本身很难提供支持性论据,因为进化倾向既然是经历上千年发展而来,这就使其很难用实验室的短期实验加以验证。第二,我们人类不仅仅为了保卫自己和后代而具有侵犯性。事实上,正如我们稍后将在本章看到的,人们有时也会表现出对最亲近亲属的侵犯性,而不是侵犯他人以保护亲属。对侵犯行为的这些例子作出解释,对进化取向观点来说是一个真正的挑战。社会侵犯论
根据社会心理学家的观点,我们生存的社会背景也能解释侵犯行为。当然,这些理论并不否认我们人类经常有一种表现侵犯性的普遍生物学倾向。然而,他们更关注于社会环境如何塑造这些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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