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莫若以明”、“振于无竟”、“物化’’——《齐物论》中一些具有争议的短语、词汇的再诠释<br> “莫若以明”在《齐物论》中共出现两次:第一次从“道恶乎隐而有真伪”一句起,到“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br> 第二次从“物无非彼,物无非是”一句起,到“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日莫若以明”。<br> 又,与“莫若以明”类似的句子还有:庄子批评惠子时说:“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为是不用而寓诸用,此之谓以明。”<br> 由上所引可以看出: “莫若以明”一词的关键在于“以明”。而“以明”的意思,庄子自己的解释是“不用之中寄寓着用”。<br> 对于“莫若以明”的解释,历来皆不同。<br> 郭象的解释是: “夫有是有非者,儒墨之所是也;无是无非者,儒墨之所非也。今欲是儒墨之所非而非儒墨之所是者,乃欲明无是无非也。欲明无是无非,则莫若还儒墨反覆相明。反覆相明则所是者非是,而所非者非非矣。非非则无非;非是则无是。”成玄英疏基本上与郭象的解释相同。而郭庆藩引其家世父之言说:“莫若以明者,还以彼是之所明互取以相证也。”<br> 宋人林希逸对两处“莫若以明”的解释是:第一处的解释是:“若欲一定是非,则须是归之自然之天理方可。明者,天理也。故日莫若以明。”第二处的解释是:“是亦无穷,非亦无穷者,言听其自然也。如此则为自然之天理,故日莫若以明。”<br> 清人王夫之解释为:“莫若以明者,皆非有明也。间间闲闲之知,争小大于一曲之慧者也。滑疑之耀,寓庸而无是非,无成亏,此则一知之所知而为真知。然后可谓之以明。”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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