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的多民族性与诸宗派的个性
在讨论中国的传统文化时,佛教是一个受到注意的对象。它产生于古印度,曾盛行于中亚,约在西汉末年传入内地。对于有五千年历史的华夏文化而言,佛教是外来文化,当然不是正宗。因此,从它在社会上崭露头角开始,就受到非难和排斥。由汉魏三教之辩发端,到两宋以后的道学家,代有排佛大师出现;动用国家机器大规模的毁佛运动至少有四次,一般行政限制不可胜数。但结果是众所周知的:佛教没有销声匿迹。它在中国流传了近两千年,迭经演变,终于成了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不但被海内外炎黄子孙当做认同的一大因素,而且俨然以华夏文化载体的资格,影响于东邻和南邻。
这种现象需要得到解释,而且已经有不少解释。其中比较普遍的一种,就是佛教中国化——被中国同化了。
我赞成这个说法,这是事实。需要强调的是,佛教的中国化绝不是单向的,仅表现为孟子所谓“用夏变夷”的一面,而是双向的,也有使夏“变于夷者”的一面。而恰巧对于后一面,我们的研究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
佛教是历史上首次向我国国内固有传统作强烈冲击的外来文化,它的传入引起的我国社会经济文化以至人们思维模式的变化,今人有时不易想象。佛教有一套独特的思想体系和文化形态。它的被接受,从根本上改变了秦汉两代力图划一的文化结构,另竖起了一个“道统”,意义是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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