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儒学是中国传统儒学传入福建后,经过福建历代儒学家的传承与发展,在传统儒学基础上吸收各家研究成果,形成带有地方特色的儒学思想体系。因此,要阐述宋、元、明时期的福建儒学,就必须了解儒学的发展过程。
儒学是孔子所创立、后儒所继承发展的以仁义为核心,以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为主要内容的儒家学说。它形成于春秋末期,由孔子与其学生共同创立,在当时成为显学。到战国时代,孟子发展成仁政学说,即以仁义的思想来治理社会。
先秦时代,儒家为诸子百家之一。《汉书·艺文志》说:“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易》、《书》、《礼》、《诗》、《乐》、《春秋》)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①
汉初,学者认为秦因“不崇儒家、不施仁义”而迅速败亡,因而大力提倡儒学,儒学的社会地位因此不断提高。特别是汉武帝采取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开始以儒书为经典,以通经取士,建立了文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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