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含义及特征
市场是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或现实表现。相互联系的有4层含义:一是商品交换场所和领域;二是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消费者之间各种经济关系的汇合和总和;三是有购买力的需求;四是现实顾客和潜在顾客。劳动分工使人们各自的产品互相成为商品,互相成为等价物,使人们互相成为市场;社会分工越细,商品经济越发达,市场的范围和容量就越扩大。市场的特征:①统一的市场。不仅使消费者在商品的价格、品种、服务上能有更多的选择,也使企业在购买生产要素和销售产品时有更好的选择。②开放的市场。一个开放的市场,能使企业之间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层次上展开竞争与合作,促进经济发展。③竞争的市场。竞争是指各经济主体为了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各种自我保护的行为和扩张行为,努力在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品种等方面创造优势。充分的市场竞争,会使经济活动充满生机和活力。④有序的市场。要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市场有序性能保证平等竞争和公平交易,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疗服务市场
医疗服务市场是指以一定的医疗设施、卫生材料和技术为病人或其他医疗保健的需求者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专业性市场,是医疗保健服务供需双方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深化,医疗机构对卫生事业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医疗卫生事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第三产业部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必将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不可能脱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独立存在,不可能存在一个与“市”隔绝的医疗服务体系。从理论上看,卫生服务领域客观上存在着形成市场的5个基本要素:①商品——可以满足人们医疗卫生保健需要的医疗服务产品;②交换媒介——充当支付手段的货币;③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居民、政府和医疗卫生机构;④交易场所——医疗卫生机构;⑤价格——医疗收费标准。这些要素构成了现实的而不是虚拟的医疗服务市场。
三、真正开放医疗服务市场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医疗服务普遍而高效的供给,使全社会消费者能够以支付得起的费用,便捷和高质量地获得医疗服务。这就要求加快国有医疗机构的产权和职能调整,增加社会非营利性的和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如果依然维持国有事业性医疗机构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社会资本对医疗产业的投入就必然继续面临严重的进入壁垒和政策性歧视,因而也无法改变医疗资源在三级医疗体系之间、城镇和农村之间以及不同收入的人群之间严重失衡的结构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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