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行为被人瞧不起<br> 在犹太人看来,不论一个人的思想多么超前、世界观多么先进,也不论一个人多么富有,如果他不懂得礼节,不善于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保持大方的举止,他就会被人瞧不起。<br> 一位犹太拉比说:一个人要保持良好的风度,表现出很好的修养,就不要忸怩作态,不要看不起别人,不要因为自以为具有某些长处,便能够在别人面前占优势。所有犹太人都应该谦虚本分地接受别人对我们的批评。<br> 犹太教育家弥塞亚说:行为美是一种表现方式,要掌握好方法。有时我们帮助了人,却因为不得体而使对方或旁观者不悦。<br> 培养行为美,一直为犹太人所重视。早在犹太民族的远古时代,培养优美的行为举止就成了社会所关注的事。从西方到’东方,每个民族都有他们一系列的举止礼仪,他们通过一些专门学校和体育场所来训练人们的举止仪态。<br> 在犹太民族的普通小学,都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举止和礼节。同时,还有大量关于礼节的书籍。<br> 犹太拉比在接受礼仪培训的过程中首先要接受这样的培训:你们在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教育孩子,即使你们不在家的时候,也如此。你们怎样穿着打扮,怎样同其他人谈话,怎样议论别人,怎样对待朋友和敌人,怎样笑,怎样看报——所有这些,无不对孩子具有重大意义。孩子能觉察到你们语气和脸色的最细微的变化,通过各种无形的途径了解你们思想情绪的变化。<br> 犹太拉比以利亚拉说:<br> 不要忽略教育的任何一个方面,要教育孩子讲究整洁,保持身体和服装的清洁,讲究举止风度和待人接物的尊严,同时要以普遍而永恒的本原来说明这一切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不是来自社会身份等级地位的虚假要求,而是来自崇高的人类称号;也不是来自礼仪表面的虚假观念,而是来自人类尊严的永恒观念。<br> 人类的尊严、人道主义、对周围人们的关心,同时也表现为对自己举止风度的关心——这就是犹太人衡量行为美的标准:<br> 孩子的行为美是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是社会的一种需求,也是为人父母者所面临的挑战。<br> 一个人即便有着无穷的智慧和神秘的外表,但倘若他有着凡人的品性和粗俗的举止,他也将陷入日常生活的琐碎问题中——《塔木德》上说,一个人的修养从哪里开始,就会沿着哪条线前进。<br> 2 神会夸奖的三件事<br> 在与犹太人的商业往来中,根本不存在犹太人不履行合约的情况,除非是合约本身有问题。正是这种先从自己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约定的商业精神,使犹太人获得了“世界第一商人”的桂冠。<br> 《塔木德》上有一句话:在他人面前害羞的人,和在自己面前害羞的人之间,有很大的差别。<br> 这个“差别”,其实就是所谓“罪感”和“耻感”的区别。<br> 所谓“罪感”,就是把罪之恶看做是由罪本身的属性决定的。无论何时何地,人知我知,犯罪就是为恶,就是一件应该激起愧疚之心的事情。而所谓“耻感”,则把罪之恶看做某种取决于外界状态的属性——为人知者方为恶,不为人知则无所谓恶不恶。所以,犯罪者的愧疚或者忏悔,不是因为作恶本身,而是因为作恶竟然被人发现。这种“悔”是因为搞错时机而悔,要是正逢无人发现的机会,何悔之有?<br> 很明显,在“罪感”支配下的个体行为要比在“耻感”支配下的行为,在遵守规范时有着更大的自愿性、自觉性和自律性,这在犹太人的行为中表现得是十分明显的。<br> 犹太民族的大门始终敞开着,不能遵守上帝律法的人尽可以自己走出教门。即便犹太民族共同体都长期处于某种“独居”状态,更不要说犹太人个体了。这样一个民族不能不要求其成员多多“慎独”,多多“知罪”。<br> 在拉比的教诲中,神会夸奖的三件事是——独居闹市而不犯罪,穷人拾遗不昧,富人暗中施舍十分之一的收入给穷人。它们共同之处在于一个“独”字。犹太人的上帝所赞赏的“慎独”,其实正是犹太民族延存的基本要求。<br> 犹太民族弘扬“慎独精神”,但绝不意味着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他们绝不提倡“独善其身”式的“隐士”,而是教导人们要和普通大众生活在一起。<br> 作为上帝的“特选子民”,他们以信守合约、遵守法律著称于世。不论如何,都要求自己遵照契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和享有自己的权利。<br> 他们相信,只有从自己做起,从自己这方面去执行合约,才符合上帝对“特选子民”的要求,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合约的精神——按照合约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都按合约来要求自己,这样合约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否则,一方不从自己做起,却要求对方,那合约的执行就会遇到困难;如果双方都想着用合约去牵制别人,那么这个合约就可能要破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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