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身份与确认记录——即正式询问前表明询问人、记录人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同时记录被询问人确认询问人、记录人身份情况等内容。
告知事项——告知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2.正文。
正文记录询问人的提问和被询问人的回答。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记录提问应当简洁明确。被询问人的陈述是笔录的核心内容,是记录的重点,笔录应对被询问人陈述内容的原意作忠实的记录,不能随意加进自己的理解和看法,也不能随意增删和更改。提问和被询问人的陈述应分别列段,并在段首标明“问”和“答”。被询问人有多人的,询问被询问人应当个别进行,笔录也应当分别制作,以免相互暗示影响。
制作询问笔录正文部分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准确、清楚地反映询问的实际情况。询问笔录应当准确地、清楚地记载问话和答话的内容,对提问和回答都要不失原意地记录下来,特别是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这一实质性问题。对被询问人回答过程中使用方言土语等不规范语言的,既要按照原话记录,又要问明本意,并加以注解和说明,让人看后能一目了然。
(2)询问笔录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所谓全面就是要把询问过程中的主要情况系统地反映出来,并非有问必录,把问话和答话一字不落地记录下来,那样做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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