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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口袋罪”的司法命运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168493
  • 作      者:
    刘树德著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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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树德,又名邵新、善若水,湖南省新邵县大新乡刘家排村人。1990-2000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0年至今,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和司法改革工作。曾出版《行为犯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政治视域的刑法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实践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政治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等专著20余部,发表《罪刑法定原则中空白罪状的追问》(《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刑事司法语境的“同案同判”》(《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等论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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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非法经营罪——投机倒把罪的“残留”与“余生”,其司法的命运,反衬着罪刑法定立法化的不足,表征着罪刑法定司法化的样态。立足于实践刑法学的知识形态,秉持“从案例中发现问题,以案例诠释问题”的径路,《“口袋罪”的司法命运:非法经营的罪与罚》就非法经营罪的法益、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加重要件、罪数等予以全面而细致的阐述,并附录三篇论文和42个个案,意在表明如下的立场和主旨:从刑罚文明史来看,投机倒把罪走进“博物馆”无疑是一种进步,但非法经营罪的口径紧缩、边界框定与理性适用更为关键,更能展示国家刑罚公权与市民自治私权博弈之间的人性关怀与平衡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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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绝对的权力容易绝对的腐败。
  ——(英)阿克顿

  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是显示罪刑法定原则之明确性问题的一个绝佳范例。当下通过法教义学的解释克服刑法明确性的不足是一个重要途径。
  ——陈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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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8)1994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第1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印制(复制)、倒卖发票(含假发票)或者非法制造、倒卖发票防伪专用品,情节严重的,以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非法印制(复制)、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的,或者非法印制(复制)、倒卖其他发票二百五十份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千元以上的;3.曾经因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这类违法活动的;4.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为他人代开、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为他人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额累计在一万元以上的,以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第5条规定:“单位实施本规定第一、二条所列行为,数量(数额)达到第一条第二款第一、二项和第二条规定的五倍以上,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条款的设置的立法指导思想及立法技术,立法部门和学界在1997年修订《刑法》出台后作了追溯性的评价。例如,立法部门负责同志指出,刑法关于投机倒把罪的规定比较笼统,界限不太清楚,造成执行的随意性。这次修改,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需要规定的犯罪行为,尽量分解作出具体规定。草案根据十几年来按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行为作出规定,有些已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作了规定,这次修订,在扰乱市场秩序罪中增加了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专卖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犯罪行为的规定。不再笼统规定投机倒把罪,这样有利于避免执法的随意性。①参与立法的同志也指出:原刑法第117条规定的投机倒把罪,不论是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市场经济建立初期,尤其是在各项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作为一种覆盖面较宽的惩治经济犯罪的刑法规范,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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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非法经营罪的立法例
一、国外非法经营罪的立法例
二、我国非法经营罪的立法溯源
第二章 非法经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一、非法经营罪侵犯的法益
二、非法经营罪的行为要件
三、非法经营罪的主观要件
第三章 非法经营罪的加重构成要件
第四章 非法经营罪的罪数
一、非法经营罪的法条竞合
二、非法经营罪的想象竞合
三、非法经营罪的其他罪数问题
第五章 非法经营罪与他罪的区分
一、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二、非法经营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区分
三、非法经营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分
附录一:非法经营罪调控范围的再思考
一、《行政许可法》的许可分类引发的思考
二、《行政许可法》立法理念引发的思考
三、《行政许可法》设定依据引发的思考
附录二:非法经营罪罪状——“口袋径”的权衡
一、法律体系角度的质疑
一、刑法渊源角度的质疑
三、罪刑法定角度的质疑
附录三:罪刑法定视野下附属刑法的追问
一、附属刑法的表现形式
一、附属刑法的规定方式
三、附属刑法的两个解释学问题
附录四:“口袋罪”的司法命运
——42个非法经营案例的证明
案例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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