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途径是新闻媒体要发挥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食品安全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从这一规定看出,法律赋予新闻媒体两个责任:一个是公益性宣传,一个是新闻监督。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还是我们宣传工作比较薄弱的环节。有的媒体刊登食品广告多了些,而对食品安全的公益宣传却少了些。必须认识到,通过公益性宣传,使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对于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改善我国食品在国际上的信誉,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br>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舆论监督具有事实公开、传播快速、影响广泛、揭露深刻、导向明确等特点,极易引起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对违法行为给予制止和打击。舆论监督可以有效地约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揭露与曝光,既是对其违法行为的谴责,又可以让公众知情,避免公众继续受到其生产的不安全食品的危害。同时,舆论监督也可以有效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甚至可以揭露出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督促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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