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继敏,1965年12月生,男,四川省内江人。1986年毕业子西南农业大学园艺系,获农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四川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委员会、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顾问,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教授、法学部主任,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和证据学。代表性学术成果:《行政证据通论》、《行政程序证据规则研究》等学术著作多部.并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四川大学学报》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曾主持“行政处罚法实施环境研究”和“行政程序证据规则研究”两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科研成果曾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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