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论公德》到《论私德》,大体反映了梁启超所要构筑的与宪政中国相适应的“新民德”,是要在继承和弘扬“私德”的文化传统前提上,大力提倡和培养国民所欠缺的“公德”精神。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要:“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①梁启超所提倡的“公德”,实际上是现代社会所强调的“共和”精神的伦理德性表达,其意在使共同体成员获得了内聚力和向心力,所谓的“私德”则使共同体产生了秩序,二者共同构成了宪政理念的核心,在宪政实践上具体展开为平等、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在他的庞大而深邃的“新民”思想体系里,置于宪政共同体下的“公德”与“私德”始终是处于互动的、和谐的关系。
梁启超《新民说》在思想文化领域里恰似一声惊雷,振聋发聩,由此揭开了近代中国国民性改造问题的启蒙序幕。它不仅为实现国民之新品格指出了一条路径,而且为新时代道德秩序的重建提供了理论参考。梁启超的“国民德性重塑论”也深深影响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包括胡适、陈独秀、鲁迅、李大钊等人在内的先进知识分子。一个突出例子是,青少年时期就深受震憾和影响的五四时期著名文化大师胡适先生曾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新民说》的最大贡献在于指出中国民族缺乏西洋民族的许多美德”,“《新民说》诸篇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并认为梁氏所提“新民”的意义,是要改造古老的中国,“把这老大的病夫民族改造成一个新鲜活泼的民族”。②又如,陈独秀的思想言论也明显具有梁启超思想的痕迹,他说:“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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