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就是事实。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由此产生的怀疑,无论是对我本人还是对我的听众的怀疑,与上述种种或类似叙述赖以建立的实证基础,没有太大关系。基于人类学“证据”准则的特点(效仿力学或生理学那样更为严肃刻板的学科),人们常常以这样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怀疑,又在相应的限度内,以同样的方式平息他们的怀疑。注脚常常有所帮助,逐字照录文稿更为有益,细节令人印象深刻,数字通常占有优势。但对人类学来说,这些都只起辅助作用:它们当然很有必要,但却并不充分,没有切中要害。问题(正确性、根据、客观性、真相)存在于其他地方,很难仅凭方法的灵巧就可企及。
部分问题在于:这些宏大的理念到底意味着什么?“客观性”要避免的是什么?激情、相对性、直觉主义、偏见?“正确性”所要提倡的又是什么?精准、忠实、说服力、真实性?但是,说得更深刻些,问题在于借用这些来改进的叙述机制。那些最初只是一面之缘的经验,和并非完全亲眼目睹的事件,最后究竟如何变成成形的、被记录或重述的事实?这似乎主要得益于过程中集合而成的总体印象,也就是那些关于事物之间如何联系的经过加工的意象。我决定(这的确是个决定)将派尔展现成政治斗争场所,将塞夫鲁描绘成道德风俗场景,我的叙述所描绘的世界就是这样被勾勒出来的。不管现实是什么,除了它确实存在以外,我们对现实的感知(两极对立、精心炮制的暴行、偏执的忙碌、样板化的形式、移民潮、社会分际的模糊),不可避免地来自于我们谈论它的方式。
问题是:我们谈论它的方式又来自哪里?人们偏好的答案再次是,它来自于只要我们睁大眼睛,将个人利益摒弃一旁,正确地运用方法就会发现的事实。每一件事情都如其所是,而非他物;斗争就是斗争,场景就是场景。信仰、观点、视野、判断等一类的观念,可以被创造出来,可以借自他人,可以从理论中衍生出来,甚至可以穿越梦境而来,或是取自诗歌。但是,正是事物本身存在的方式,授权我们对其加以运用。我们的根本任务就是,忠于事实本身地去描述它。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