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意识形态如果不嵌入具体的规章制度中就很容易沦落为口号宣传,而起不到对组织成员行为的实质性约束作用。作为组织意识形态的价值理念只有与各项正式、具体的制度相结合才能真正参与组织日常的生产与生活实践,并在这种结合中被慢慢地认知、认同与内化。借助正式制度的普遍性、可操作性和强制性让成员在具体制度实践中深化对组织价值理念的认识与理解,实现组织意识形态的外化与制度化。组织意识形态将价值内化于制度结构之中,使自己对成员的约束不仅仅停留在理念说教的非正式层面,而是通过用理念指引制度建设,从而实现具体化以指导实践。组织意识形态正是经过不断的具体化与制度化才最终形成类似于惯习的实践意识和身心图式,完成自身在组织与成员中的内化与稳定化。因而,组织意识形态只有渗透到组织的制度结构之中,体现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方方面面才能发挥更大的实践作用。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制度变迁背后往往伴随着人们思想价值观念的变革,制度的客观结构背后隐藏着对其起支撑作用的主观意义结构,这就是为什么社会科学界普遍关注意识形态与制度变迁关系的原因。中国的制度变迁场景更为这种考察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素材,这将是我们在第五章重点探讨的问题。
3.组织意识形态的微观嵌入性--心理
组织意识形态在组织的制度系统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具体制度的价值导向和评价机制,它将价值理念与实践相结合,像水一样渗透到组织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但是由于作为价值理念的组织意识形态在很多时候是组织设计的结果,是否能被组织成员认可与接受依赖于它能否真正嵌入到组织成员的心理之中。因而,组织意识形态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传播与内化过程,而这一过程要与组织成员的心理层面对接,它并不是一个纯粹理性化的建制,而是依赖于情感逻辑基础,这就使我们要探寻意识形态得以内化的心理学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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