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权是衡量民族区域自治程度的尺度,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李春晖编著的《民族区域自治权论》从宪法学的视角,并以能力所及,兼顾政治学与民族学的研究领域,全面梳理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多层次的理论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权论》论证采用由点到面的方法,即用“三点四面”概括全书的内容。
第一个点即“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书中的第一章以此为主线进行了论证,在论述了民族区域自治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展开到面,即“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从历史文献中梳理了民族区域自治的确立过程,深入探究了民族区域自治确立的深层次的原因,即:马克思主义关于地方自治和区域自治思想的影响;近代地方自治思想的影响;对苏联与中国国情的正确分析;李维汉同志的贡献。并用规范分析的方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考察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二个点即“自治权”。本书中的第二章以此为着眼点,分析了自治以及自治权的概念,横向比较了各国学者研究的自治类型,即“地方自治、民族自治、区域自治”以及我国自治的主要类型,即“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自治、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由此铺开到面,追溯了自治权的历史发展。并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将与自治权相关的主权理论和民族自决权进行阐发。
第三个点即“民族区域自治权”。本书中的第三章、第四章以此作为核心,将由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基础理论、法源的研究,上升到两个层面,即从宪政的层面分析民族区域自治权,将法治的精神推进到政治学、民族学的研究领域,又将宪政研究从观念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安排,深刻地分析,并从民族区域自治权的立法保障、行政保障和司法保障三个角度阐发了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法律保障问题,以期打破民族区域自治研究长期徘徊于政治制度的整体性描述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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