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孙中山自由平等观的基本内容。
①从思想渊源来看,孙中山的自由平等观是直接师承欧美资产阶级而来的。早在1906年,孙中山在同盟会的《革命方略》中指出:“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经纬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1]其后,他在论及三民主义时又说:“吾党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三种。此三种主义之内容,亦可谓之民有、民治、民享与自由、平等、博爱无异”。[2]并指出,“即为同类,则人人皆当得平等自由也。其特出之聪明才智者,不得以诈以力,以夺他人之自由权利而独享之也。”[3]自由、平等、博爱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高举的旗帜,民有、民治、民享是美国总统林肯提出的政治学说,孙中山将它们嫁接在三民主义理论上,使其成为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推翻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思想武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主持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宪法文本的形式将人民的自由平等权利固定下来。
②自由平等观的工具价值。孙中山的自由平等观被称为国权主义.是与个体主义相对的。他在早期充满了对自由平等的向往,可是晚年却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作为一位熟知近代西方政治法律思想的革命家,孙中山对西方的自由平等理论自然有相当的了解,可为什么其自由平等观会出现前后矛盾呢?主要原因是当时的历史环境决定的,孙中山在当时唯一关心的想通过建立近代的西方式的社会制度来提高中国的政治地位,因此,他在向西方寻求真理时,始终是立足于指导中国革命的立场。在他看来,追求国民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只能是在革命胜利之后的事情,而在革命时期,一切都应该围绕“反帝排满”的宗旨服务。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