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彦敏,女,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美国富布莱特项目访问学者,美国耶鲁大学世界研究员项目研究员,纽约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著有《正当程序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主体论》;译著《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纠纷解决——谈判、调解及其他机制》、《法庭风暴——美国耶鲁师生诉战总统》;在《中国法学》等国家级杂志上发表《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重新释读》等论文;《中国特色的诊所法律教育》(英文版)论文发表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全球化的诊所法律教育运动》一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等课题;主讲的民事诉讼法课程被评为中山大学优秀重点课程;主持的诊所式法学教育改革项目获广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祝聪,法学硕士,曾从事刑事、民事审判工作及法学教育与科研工作,现为广东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环境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顾问。曾到美国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肯塔基大学等进行学术访问。在《法学评论》等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科研成果获广东省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广州市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得广东省律协2008年律师业务典型案例评选一等奖,为中山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生和法律诊所学生开设关于法律谈判与纠纷解决的专题系列讲座。
刘晶晶,女,法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获得纽约州律师资格。现任美国佛蒙特法学院(VermontLawSch001)助理教授及中美环境法合作项目副主任,讲授中国法概论和比较环境法研究两门课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纠纷解决、比较法和环境法。此前曾在美国著名的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旧金山办公室从事中国环境法方面的研究,并在洛杉矶公益法中心从事环境正义方面的项目。合作出版译著《纠纷解决——谈判、调解及其他机制》,并在《法律适用》杂志上发表论文《建构中国民事诉讼中司法性的ADR审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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