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顺利实施,乌鲁木齐市逐步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准人制度,对首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效地保障了首府的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自治区人大已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立法工作纳入立法计划,已进入立法程序,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必将有力地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制化进程。
4.1.2.2 监管体系建设开始起步
目前,自治区农业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初步形成,已制定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700多项,建设部级质检中心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23个,初步形成了自治区、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三品一标”认证监管体系趋于完善,2010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13种,认定生产基地113个,无公害农产品总数达到595种;新认证绿色食品企业19家,产品35种,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面积达到41.33万bm2;新认证有机食品企业15家,产品23种;有12种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4.1.2.3 标准化生产范围逐步扩大
目前,全区已创建12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县,86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禾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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