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支农资金整合机制
一是明确项目整合五项原则。按照“效益为先、渠道不乱、用途不改、管理不松、部门配合”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整合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投资方向不变,加强整合资金的归口管理和使用监督,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做到分工明确、相互支持、配合协调。二是建立整合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县直相关部门和项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合成圩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农村示范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和示范区建设。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实行项目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和项目建设联系制度,并将示范区建设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建立整合评估机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部门单位、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对项目整合的意见,对各方面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项目整合是否可行,确保实现有机整合,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四是建立整合管理机制。各部门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统一编制申报项目,安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预算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建设全面市场化,全部实行招投标建设,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4)建立示范区运行新机制
一是项目规划尊重民意。广泛吸收和采纳农民意见,先后数十次召开乡镇、村、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不同层次的规划讨论会征求建议,围绕群众需要搞开发,办好群众想办的事,使规划与农民的需求真正合拍。二是引导农民参与建设。引导建立22个村民理事会组织,让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并实行农民专家与专业监理共同监督工程建设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用优惠政策激励农民。制订了14项新建点补助和6项整治点补助措施,引导群众建设新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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