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后的企业运营中,这种经营者与股东的对立以及股东之间在经营理念方面的对立可能会越来越明显。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认识到,无论企业所处的环境如何变化,相互之间的关系如何混乱,企业只要坚持自己的经营理念就不会丧失其存在的价值,更不会迷失方向。
新的经营者必须要考虑以往的经营理念,否则,即使经营体制很健全的企业也可能在一天之内就土崩瓦解。相反,如果经营者重视经营理念的话,摆脱恶劣的经营状况得以东山再起的企业也不在少数。
此外,近年来人们对于“企业归谁所有”的讨论非常激烈。是故,过去稳定的股东构成已经解体,而带有明显战略性,甚至是投机性的资本所有者却显著增加了。但是企业并不仅仅是作为投机对象而存在的。要想让人们聚集到企业中并且顺利地进行企业活动,前提就是要有好的经营理念。毫无疑问,经营者是经营理念的象征和体现,但是除经营者之外,企业的每一个员工乃至企业活动本身都可以反映出经营理念。而在经营理念的理解方面,我们究竟应该把经营者当作维护股东权益并接受监视的对象,还是把他们当作经营理念的实践者,视为所有利害关系群体可以信任的主体呢?这个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评价和考察。
同时,人们需要重新思考企业的存在意义。这里所说的存在意义并不局限于遵守社会伦理、不危害社会等狭义概念。上文已经谈到了经营理念与企业的社会存在意义之间的关系,即经营理念在维护企业伦理方面有很大作用。或者说,作为“投机对象”的企业和经营理念之间如果不能契合,企业就会出现问题。不过,这些都仅仅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企业所面临的课题,探讨的也只是社会对企业在“提供财富和服务”层面上的期待。
而如今企业的社会存在意义远不止这些了。随着社会的变迁,企业的存在越来越重要。例如,Peter F.Drucker指出,与产业无关的原始商业社会走到了尽头,新的产业社会形成了。组织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作为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单位而茁壮成长。这就是所谓的产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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