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金融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第二节 金融制度变迁理论
二、我国金融制度变迁路径分析
从我国金融制度变迁来看,在金融制度改革初期,政府扩张国有垄断金融的产权边界,建立支持国企资本性融资市场,通过政府特有的制度偏好来维持国有企业的生存,这不仅使中国基本确立起市场金融制度框架,而且强有力地支撑了经济产出的不断增加和整体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同时也产生了国有企业、国有独资银行、地方政府等现有金融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并形成他们对当时金融制度的“稳定需求偏好”和刚性依赖。但是这种政府主导型的渐进式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必然结果便是金融制度的非均衡,并内生出金融垄断固化、金融资产质量低下、金融风险扩展、金融体系脆弱和边际金融效率递减等副产品,使制度变迁陷入一种非效率的闭锁状态。低货币化的初始状态使得政府扩张金融产权边界的收益在改革初期递增,但国有企业资金陷阱导致的大量不良债务,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迅速抵消了国家由于金融产权边界扩张所带来的收益,并诱致巨大的潜在金融风险,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非对称性因非国有金融制度供给严重滞后而更加凸现。同时,也使我国采用的从次级制度向核心制度逼近的渐进制度变迁改革路径所产生的绩效进入边际递减阶段。因此,大力改革国有银行的产权结构,加快其股份化的资产重组进程的公有金融产权改革成为中国金融制度向市场化金融制度变迁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同时,要变革目前非均衡特性的金融制度,必须大力保护和培育诱致性制度变迁主体,通过规范市场体系,明晰产权,放宽市场准人,保护制度创新,并加速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制度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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