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宗教与否并不决定其政治立场。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①周恩来同志对宗教人士表示:“马列主义者是无神论者,但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并愿和宗教界人士合作,共同抗日。”②1942年1月《解放日报》社论《在信教自由的旗帜之下》指出,我们的统一战线是不分党派、阶级和宗教信仰的;为了完成抗日建国大业,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团结,对于宗教方面的团结是整个团结的重要一环;信教自由的政策是团结和动员各种宗教团体的最好方法,只有在这种政策之下,才能消除各种宗派之间的成见,消除教徒与非教徒之间的隔阂,使他们把一切力量都用于抗战建国的事业中来。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更加重视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周恩来同志指出,宗教信仰是人民内部的思想信仰问题,而不涉及政治问题;不管是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都可以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不信仰宗教的人和信仰宗教的人可以合作,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也可以合作,这对我们民族大家庭的团结互助合作是有利的;我们要造成这样一种习惯:不信教的尊重信教的,信教的尊重不信教的,大家和睦共处,团结一致。
改革开放以来,在处理同宗教界朋友的关系上,我们党提出了“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发展,也是对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思想的极大丰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同宗教界朋友政治上实现团结合作的基础,也是信仰上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在政治上真诚团结合作,才能真正做到在信仰上互相尊重;而只有在信仰上相互尊重,才能有效巩固和加强政治上的团结合作。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努力使宗教界人士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增强党在广大信教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