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论纲
“和谐社会”是近年来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方针与目标。①从中央到地方,从党内到党外,从政府官员到普通公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深得人心。它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是时代精神的高度概括。其理论与实践意义,将超越国界而为人类文化宝库作出重要贡献。本文试图从原理上对“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理论依据、构建路径,作一简要分析。
一、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1.“和谐社会”提出的历史与现实背景是多方面的。它既是解决当代中国社会
主义建设面临种种社会矛盾与冲突现实需要的理论表现,也是对中国曾长期奉行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与政治路线和十年“文革”历史悲剧的深刻反思,还是对全人类要求和平、要求发展的强烈愿望的集中反映。
2.“和谐社会”具有三重属性。它是一种理论观念,具有普遍性,将得到全人
类的共同赞赏与信仰。而且,它也是一种奋斗目标。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而
是理想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人们普遍向往和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同时,它还是现在以及今后长时期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与对抗,制定经济、政治、文化的各种政策与法律带有全局性与根本性的一项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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