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利益结构与公共政策的相关理论
第一节 利益与公共利益
一、利益的概念
利益追求是人们行为的动力和原因。利益关系深刻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实质,在利益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利益结构的变化意味着社会资源在公众中的重新分配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和转型。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历史时期,社会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的变动是社会转型期诸多矛盾和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也是矛盾和问题解决的着眼点。政府需要借助各种形式的政治规范来调控各类主体在政治共同体中的利益行为,并且进行价值和利益的科学合理分配,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的进步。
对于主体的生存、发展具有积极肯定意义的,就是主体的利益。对于利益,古今中外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过不同表述。中国哲学自古就有孔孟重义轻利、商韩趋名逐利、墨翟兼爱交利、荀况欲望合理、董仲舒“正谊明道”、程朱理学“存理去欲”等利益观。西方有哲学家爱尔维修曾提出的“合理的利己主义”,认为作为社会生活的基础,利益是社会生活中唯一的普遍起作用的社会发展动力和社会矛盾根源。庞德则认为它是人类个别的或在集团社会中谋求得到满足的一种欲望或要求。总之,学者们普遍认为利益是凝聚社会力量的磁石,是人们一切行为的动力和原因。利益是人们在调整人与人之问的关系和安排人类行为时,必须考虑到的欲望或要求。“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和他们的利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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