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的起源。——公正(公平)起源于权力大体平等的党派之间,正如 修昔底德所正确理解的(在雅典人和马利安人的使节之间的可怕的会谈中) ;在显然还没有公认的强力权威的地方,竞争有可能引起两败俱伤而毫无 结果,这时,公平的观念就超出双方各自的需求,通过理解与协商而产生 了,这种交换的特征正是公平的最初的特征。双方相互满足,[……]公平 因此就达到了,公平正是在相近的平等权利的地位的前提之下的相互交换 。因此,复仇本质包含在公平的范围之内,因为它也是一种交换。感恩同 样如此。——公平观念自然可以追溯到一种明显的自我保护的观念,因此 也就追溯到利己主义的观点:“我究竟为了什么毫无意义地伤害我自己, 甚至也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公平的起源无非是这样。人们由于按照他 们理智的习惯,已经忘记了所有正义与公平行为的最初目的,而且特別是 因为儿童们千年以来都被教导着崇尚和模仿这些行为,使得公平行为逐渐 显现出是一种非利己主义的行为。与这种公平行为相一致的崇高价值正是 依赖于这种现象,何况,这种崇高价值伴随着一切价值评价不断地增长着 ,因为某些价值崇高的东西被追求、模仿,通过作出牺牲而增长。每一个 个体的辛劳与热情扩大了价值,并把这种价值附加到有价值的事物上。— —假如这世界没有忘记,道德会显得多么渺小!一个诗人应当说:上帝把健 忘作为监门人安置在人类尊严殿堂的门槛上。 [HA92] 四十八 习惯和与习惯相符合的东西。——符合道德,符合习惯,具有德性, 这一切意味着行为举止要遵守一系列法则或往昔建立起来的传统。一个人 是被迫勉强地遵守,还是高兴地、自愿地遵守,这无关紧要,只要他遵守 就足够了。一个人,只要他是依本性、按习惯、按这个长期延续下来的结 果去做事,也就是说愉快而又高兴地去做事,就被叫做“善”。这就是一 切习惯的一般情形(例如,要求复仇是一种优良的习惯,古希腊人就是这样 )。一个人被称之为善,是因为他在“某些事”上是善的,因为无论如何, 仁慈、同情以及类似贯穿于所有习惯之中的东西,总被视作“在某些事” 上是善的,是有用的。而现在,一切被称为“善”的人,都是宽厚仁慈、 乐善好施的。作恶就是行为“不符合习惯”,或做事没有得到习惯的认可 、违背传统,而无论这传统是符合理性的还是愚昧的;在一切时代的所有 的习惯戒律中,伤害自己的邻居无论如何都被看作是比其他行为更为有害 ,因此,我们现在谈及“恶”这个词,尤其要考虑到它是指的故意伤害自 己的邻居。可见,“利己主义”和“非利己主义”并非引导人们去区分“ 符合习惯”还是“违背习惯”、去区分善与恶的根本对立的命题,它们是 依附于传统与戒律并与传统和戒律相区别。传统是如何产生的,在这里则 无关紧要,并且与善和恶或者各种意识之内的绝对命令没有任何关系。传 统的首要作用是维护一个团体、一个民族。每一种迷信的习惯都是在对某 些偶然中错误理解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强制形成了传统,并由此产生了与 之相符的习惯。个人把自己从习惯中分离出来是危险的,这种分离对于团 体的危害比之对于个人的危害更严重(因为神灵将根据这种不轨行为和每一 次对他们的利益的侵害而惩罚团体,并在这种范围内惩罚个人)。现在,每 一种传统都在持续增长着,传统的历史愈悠久,离开它所产生的诺言就愈 远,而其起源就愈容易被忘记。对传统的尊敬一代比一代更甚,最终变成 为神圣的东西,使人望而生畏,肃然起敬。于是,虔诚的道德都成为了比 需要非利己主义行为的道德更古老的道德。 [HA96] 四十九 所谓恶的行为中无知的因素。——一切恶的行为都是被防护的动机所 驱使,更确切地说,是被个体获得快乐、避免痛苦的意图所驱使;它们成 为这样是毫无罪过的。如此获得痛苦是不存在的,除非在哲学家的头脑中 ,如此获得快乐(在叔本华的思想中是怜悯)也不可能。[……]我们今天最 气愤的恶的行为,就是那些具有自由意志的作恶者对我们采取了错误的行 为,实际上,他们本来可以选择不使我们受伤害的行为的。正是这种对选 择的信仰引起了痛恨、复仇、欺骗和想象力的完全退化,而我们对动物却 极少吹毛求疵,因为我们认为动物没有责任。如果我们造成伤害并不是由 防护所驱使,而是出于报答——这就是错误判断的结果,因此是无知的。[ ……] [HA99] 五十 “人的行为总是善的”。——当天空倾泻一阵雷暴雨使我们浑身湿透 的时候,我们并不指责自然是不道德的;但我们为什么把有害的人称作不 道德呢?因为在后一情形中,我们假定有一个自我控制的意志自由,而在前 一情形中则是必然在控制着。这种区分是错误的。而且,在所有的场合下 ,即使有意地伤害,我们也不称之为不道德。例如,一个人毫不犹豫地故 意地打死一只苍蝇,仅仅因为他不喜欢苍蝇的嗡嗡叫;一个人故意地惩罚 罪犯,伤害罪犯以便维护我们自身与社会。[……]一切道德规范为了自我 防卫都允许故意引起伤害,即是说,当它是一种自我保护的事实时,是允 许故意伤害的。下面这两种观点是足够解释一切由人所引起的反对人的罪 行的:一个人希望快乐或避开痛苦;在某种意义上总是为了自我维护。苏 格拉底和柏拉图是正确的,无论人做什么,他总是在行善,也就是说,在 某人看来一件事是否是善的(有利的),要依据他的智力的相对程度,依据 于他的理性尺度来确定。 [HA102] 五十一 不负责任和无知。——如果学者已习惯于在责任与义务中看到人性的 专利,那么他对于人的行为和本性完全不负责任乃是他必须咽下的最大的 痛苦。他所有的评价、所有的尊敬与反感的情绪,乃因此变成毫无意义的 、虚假的;他的最深厚的情感、即他给予受难者和英雄的那种情感,就是 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的;他不再颂扬,也不再非难,因为他对本性和必然 的颂扬与非难是荒唐可笑的。这就有如他热爱一件好的艺术品,但并不赞 美它,因为他的赞美与那艺术品本身无关,像他面对幼苗,面对人们的行 为和他自己的行为,但又对它们不负责任一样。他可以羡慕它们的健壮、 美好、充实,但他却不会从中发现任何价值。希望早日康复的病人体内化 学过程和各种要素的相互冲突引起的痛苦的价值,与我们在相互冲突的行 动中选择最强有力的动机所经历的反复折磨所产生的痛苦状态和精神震动 的价值,是同样的渺小。——正如我们所指出的那样(然而真正说来是最强 有力的动机选中了我们)。但所有这些动机,无论给它们什么美好的名称, 都是从同样的、我们确信为充满邪毒的根基中生长起来的;在善行与恶行 之间,没有种类上的区别,至多只有程度上的区别。善行也即是恶行,恶 行也即是粗鲁、野蛮的善行。正是使自身在每一件事情中得到满足的个人 的自我求乐(同时伴随着害怕失去它的恐惧)的唯一欲望,使一个人按照他 能够做的那样去行动,也即是说,按他必须做的那样去做;不管他的行为 属于虚荣、报复、放荡、功利、恶意、狡猾,还是属于牺牲、同情与谅解 ,理性判断的水平决定了每一个人的欲望引导他前进的方向。每一个社会 ,每一个人,总是根据决定自己行为和判断他人行为的标准,把他认为善 的东西按程度不同排列起来。但这个标准是不断变化的,许多被称为恶的 行为,实际上仅仅是愚蠢的行为,因为决定他们善恶的理性水平极低。的 确,在特定意义上说,所有现存的行为都是愚蠢的,因为现在人类所能获 得的最高理性水平在将来必然会被超越。将来的人们看待我们现在的行为 和判断,就如同我们现在看待原始人的行为和判断一样。觉察这一点是痛 苦的,但随之也产生一种安慰:这种痛苦是分娩的痛苦。蝴蝶想要挣脱它 的卵袋,它把它的卵袋撕裂开,然后它被陌生的阳光和自由的天地弄得茫 然不知所措。人能够经受这种痛苦,但这种人是多么稀少啊!——在痛苦的 折磨中,人类做出的第一次尝试就是看人类是否能使自身从一种道德存在 转化为聪明的人类。[……]万物皆然——新知识这样说;连这种知识自身 也成为必然的。一切都是单纯,而知识就是洞察这种单纯的途径。如果放 荡、利己主义和虚荣对于繁殖道德现象的最美丽的花朵,对于繁殖知识中 真理和正义的观念是必然的;如果想象的错误与过失是人类能够使他自身 逐步上升到自我启蒙、自我复苏水平的唯一手段——谁愿意冒险来诋毁这 些手段?谁还会在了解了通向这种目标的时候沮丧失望?的确,道德领域中 的每一件事都已经成为可变的、不稳定的,一切都处在流动之中:一切不 可阻止地向前发展,朝着一个目标发展。即使由于遗传下来的错误判断的 习惯,爱与恨的确在继续统治着我们,在不断增长的知识的影响下,这种 统治将趋于弱小。一种新的习惯,即无所爱无所恨的理解与洞察,逐渐在 同样的土壤上向我们灌输进来,并且将在数千年的时间内,有足够的力量 把产生聪明的、清白的(清白的意识)人的能力赠给人类,正如它现在有规 律地产生愚蠢的、不公平的、有罪恶意识的人一样。产生这样的人并非这 种新习惯的反面,而是必然的开端。P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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