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里着重强调了中世纪哲学在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知识论、伦理学和社会政治学说等方面的特殊贡献。比如,中世纪对亚里士多德“存在”概念意义的辨析演化为关于实体、本质和实在的不同学说,实在论和唯名论的争论把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关于共相的不同理解发展为本体论和认识论领域两条路线的分歧,关于质料与形式关系的研究导致了物质实体观,对理智抽象作用的讨论触及感性与理性、思想与现实、个人意识与类意识关系这样一些认识论的基本问题,按照基督教义对希腊哲学灵魂学说进行的改造不但导致了精神实体观,而且包含着对人的心理和生理现象的具体研究。至于中世纪对意志自由、善与恶、自然律等伦理问题的研究,它们与希腊哲学中有关的零星论述相比,更显出中世纪哲学的独创性。就中世纪哲学对后世的影响而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近代形而上学的上帝、灵魂和世界三大主题、物质与精神二元论的实体观、认识论中天赋观念呛、经验论和先验论观点、义务论、幸福论和意志论的伦理观等重要理论在中世纪哲学家的思想中已经相当成熟。只是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些思想在当时不被重视,直到近代才发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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