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种现象也需要一分为二地分析。这一方面反映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有利于推动水产业朝着无公害或绿色产业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若对这种良好愿望不加正确引导,也不利于水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状况下,做到水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零残留既不可能也无必要。说不可能,是因为进入动物体内的物质种类和数量存在差异。同样,部分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代谢产物在动物体内组织器官中残留也是绝对的,只是残留物的种类和数量存在不同。要彻底消除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代谢产物在动物产品中的残留,就必须切断所有进入动物体内的途径。对饲料而言,必须保证饲料中绝对不含任何有毒有害物质,使用自然饲料是绝对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当前的技术水平还无法检测和消除自然饲料中的所有有毒有害物质,即使技术上能做到这一点,生产成本上也过不了关。而饲料只是影响水产品安全性的众多因素之一。由此可见,要真正做到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零残留是不可能的。
确保水产品的零残留也无必要,因人体本身具有较强的缓冲能力,对食入的抗生素、霉菌毒素、农药、激素、重金属等化学物质具有一定转化、排泄等解毒功能。因此,只要食人的这些物质在其允许食入量范围内,则对人体健康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人对某种毒物的允许摄入量是在试验动物身上得出的最大无作用剂量基础上增加了100倍安全系数后确定的剂量。因此,只要把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含量范围内,该食物对人体没有任何危害,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由此可见,追求绝对无残留完全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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