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宗教权威
从调查资料来看,信教的少数民族都认为现在是国家的宗教政策落实得最好的时期。一些地方的宗教活动有回升的趋势,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韩则岭村(东乡族)的许多村民在宗教方面的支出占整个家庭支出的比例远远超过50%。一些适龄儿童则往往因家长交不起或不愿意交纳每年不足50元的学杂费而辍学。但也有一些村寨的宗教仪式比较松散、随意,宗教在村民生活中的影响有弱化的趋势。如库拉日克村吾依组(柯尔克孜族)的情况就是如此。巴扎尔湖勒村(哈萨克族)最受尊敬的人是教师和毛拉。在先建清真寺还是先建学校的选择问题上,该村村民选择了先建学校。毛拉努尔德别克就认为教育工作是第一位的。木苏玛村(维吾尔族)的百岁老人司马义·阿米提阿吉对于村里的干部因忙于公家的事情,没有时间做礼拜表示了极大的理解。认为只要他们与人为善,为大家做好事,就不要过多地苛求他们。大墩村(保安族)在决定一些宗教方面的事情时,要听取阿訇们的意见,但在村寨生活的其他方面阿訇一般不发表更多的意见。
在石头坡村(撒拉族),村民们的纠纷由阿訇来解决是最有效的。清真寺不仅发挥着在宗教方面的作用,同时也是宣传、执行政府政策的一个重要场所。阿訇经常组织群众在清真寺里听镇里干部宣传有关政策。2003年4月抗击“非典”时期,清真寺阿訇义不容辞地担起了宣讲防治“非典”医学常识的任务。当地干部也意识到清真寺阿訇的宣传效力有时要大于政府人员的效力。“阿訇政治思想过关,可以给我们的工作带来许多方便。”一位乡干部这样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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