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处置是一种强制性行政应急措施,其目的是为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突发事件处置的往往会限制部分公民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权利,但其前提是更加有效地保护更大范围内更多公民和组织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因此,突发事件的处置必须依法进行。<br>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措施<br>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措施包括六个方面:救助性措施、控制性措施、保障性措施、预防性措施、动员性措施和稳定性措施。其具体情况如下。<br> (1)救助性措施。中国突发事件处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因此,在突发事件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应急管理部门必须有效地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组织受到或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影响的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疏散,并予以妥善的安置。因此,我们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要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后救物。<br> (2)控制性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和所划定的警戒区逐层实施有效的静态控制,同时进行交通管制以实施有效的动态控制。这样,应急处置活动就会有一个比较有利的外部环境,突发事件的扩散和升级就能够得到有效遏止,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也能够顺利地到达事发现场。<br> (3)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基础设施部门应当及时修复被灾害损毁的公共设施,如公路、机场、码头、铁路等。现代社会的正常运转高度依赖于基础设施。为了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基础设施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该被格外加以重视。不仅如此,基础设施的修复还可以稳定社会公众情绪,并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的运输创造有力的保障条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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