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者却具有共同的性质。它们可以按研究对象与研究者加以区分,也可以形成超越这种区分的联系。在心理学的研究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也可以是一体化的,那就是心灵的自我超越活动和自我创造活动。这不仅是个体化的过程,而且也是个体超越自身的过程。这不仅是心灵的自我扩展,而且是心灵与心灵的共创活动。
除了上述两个一般理论前提,涉及心理学的研究方式,还有一些具体的理论预设。这些设定关系到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理论概念和技术手段。
一是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在心理学的研究中,主流的心理学家坚持了可验证性的原则。这个原则体现在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感官经验的证实;二是以方法为中心。心理学的研究者对与己分离的研究对象的认识应始于他的感官经验。那么,研究的科学性就建立在研究者感官经验的普遍性上。因此,心理学的研究总是极力推崇客观的研究方法。这无疑是成功的,但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后果。人的心理也是内在的自觉活动,只通过外在观察者的感官是无法直接把握到的。只依赖于研究者感官经验的普遍性,心理学便无法把握到人的心理的完整面貌。确立实证方法的中心地位强调的是通过实证的方法来确立心理学的科学性质。心理学的研究运用实证方法是重大的进步。但是,运用实证方法和以实证方法为中心具有不同的含义。以实证方法为中心是为了确立实证方法的绝对支配性地位。这导致了研究是从实证方法出发,而不是从对象本身出发。
二是心理学的理论概念。在心理学的研究中,主流的心理学家在运用概念和通过概念来建立理论时,总是力求坚持合理性的原则。这个原则体现在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对概念进行操作定义;二是强调理论符合逻辑规则。心理学中的许多概念都是来自日常语言,那么对研究者来说,就存在着如何将日常语言转换成为科学概念的问题。心理学中流行过操作主义,许多心理学家都希望借助于操作主义来严格定义心理学的概念。操作定义的长处在于保证了科学概念的有效性,也即任何科学概念的有效性取决于得出该概念的研究程序的有效性。心理学理论的构成也强调逻辑的一致性。这需要的是科学语言的明晰性和科学理论的形式化。
三是心理学的技术手段。在心理学的研究中,主流的心理学家对人的心理进行技术干预坚持的是有效性的原则。这个原则也体现在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被干预对象的性质;二是技术干预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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