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级幸福很难量化。就我们所知,评估第三级幸福涉及到对什么构成了好生活、在多大程度上人们的生活可以成就好生活做出判断。心理学家卡罗尔·莱芙(Carol Ryff)和她的同事提出:人类涉及的各种要素比第二级幸福宽泛很多。这些要素的集合包括个人的成长、目标对环境的掌握、自我定向,以及对更多的快乐要素的熟悉和较少的痛苦。莱芙给出的心理康乐概念有着更宽泛的构成要素,这个概念倾向于与狭义的幸福产生关联,但是它们之间的关联却十分微弱,这意味着,你可能发现有的个体在心理上有很强的康乐感,而在第二级幸福上却感受甚低,你还可以发现存在着相反的情况。
莱芙的研究令人信服,但是在她的表述中,心理学的康乐概念和道德立场之间存在着混乱。例如,莱芙声称“历史提供了无数人的例子,他们过着丑陋、不正当、无意义的生活,却十分幸福”。此说的含义是,如果第二级幸福牺牲了美、丧失了目标,那么,它在本质上追求的是应该受到指责的狭隘的目标。像美、目标这样的东西确实是很困难的,具有挑战性,所以我们在短期幸福中通常会减少对它们的追求。如果有人在我看来生活得丑陋而无意义,但是他们自己却感觉愉快,那么,我很难看出我有任何权力要求他们去做其他的事情。如果我这样做了,我就不可避免地将我自己的评估议程让别人去承受。这样做,就会在客观科学领域里留下一种专家暴政。如果有人享受生活,他是幸运的,他们最不需要的东西就是为他们的狭隘受到惩罚,就是由有出书特权的学术界进行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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