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共服务伦理规范建设的基本状况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促进了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后,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加强公职人员道德建设的规章制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公职人员伦理规范建设的路子。
(一)改革开放初期的公共服务伦理规范建设
1978年,中国开始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针对改革开放中公职人员出现的从政道德行为问题,制定出台了一批制度规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反对特殊化。197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对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的高级干部10个方面的生活待遇作出规定;198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对一些问题的处理提出了具体意见。
二是反对奢侈浪费。1980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1982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到著名风景游览胜地开会的通知》;198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外出参观和制止公费旅游的通知》;198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处理违反规定购买进口小轿车的通知》;1988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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