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巧此时有两个好事的青年,装做虚心领教的神气,前来向斯宾诺莎探听他的异说的证据。他们问斯氏道:你的父亲虽然死去,但你总相信他的灵魂是永不磨灭的?斯宾诺莎答道:《圣经》上并无灵魂不灭之教,"灵魂"的本义为"生命",生命断绝,故灵魂亦随之断绝。他们又问道:那么,你相信无有肉身,但可导人之灵魂升人天国的天使吗?斯氏答道:天使亦不过世人臆想中之幻象,其实并没有那回事。那么,你相信上帝的存在吗?他们又追问。斯氏答以上帝亦并不存在于虚无渺茫之天国内,超越在外,上帝即在自然里,是有形体的,是吾人可用理性去体察认知的。于是他们便算得到了斯宾诺莎三大异说的亲口供:(1)不信灵魂不灭;(2)否认天使的存在;(3)承认上帝有形体。他们更张大其词广为宣传,遂使众人皆认斯氏为离经叛道的罪人。而且斯宾诺莎自与姐诉讼,让出遗产后,即搬人樊恩登学校,寄食其中,为樊氏助教。但樊氏学校亦素有宣传无神论的嫌疑,且斯氏加入后,更与其他开明基督教人往来,不复遵守犹太教人饮食方面的禁忌,更招同种族同教门的人之訾议。
当初犹太集团中首事人,曾予斯氏以利诱,劝他勿宣传异说,且至少外表需对于宗教仪式略取遵守态度,每年可给津贴若干。但斯氏不为所动。后又加以威吓,谓不听则将赶他出境。斯氏亦毫不畏缩,最后复召斯宾诺莎于众犹太教长老之前,斯氏的老师莫泰罗为主席,并传集质明斯氏异说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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