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岸起,男,1965年生,山东省莱西人,哲学学者,偏重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在山东师范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南京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获哲学博士后证书。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室党支部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兼任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理事、代理副秘书长,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认识论研究分会理事、副秘书长。出版个人学术专著4部,合著和合编著作10余部,合译学术著作2部,发表学术论文、短论100余篇。曾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主办的首届全国“创建平安家庭,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高峰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优秀对策信息情况报告类三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优秀对策信息对策研究类三等奖。代表性学术论著有:《认识的主体性》(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实践的主体性》(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利益的主体性》(人民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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