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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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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马克思恩格斯论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02460
  • 作      者: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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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马克思恩格斯论法》所收论述的著作版本有:由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自1995年以来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1995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56年至1985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以及陆续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单行本。
    为了帮助全国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更好地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选编了《马克思恩格斯论法》一书。
    《马克思恩格斯论法》所选编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主要是作为一种索引,读者在学习和运用时,请据此查阅原文,以求全面准确理解其内容和精神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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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批判的蒲鲁东
    “企图用历史的经验证明”,“如果我们关于公平的事物和合法的事物的观念是虚妄的,那末显而易见(尽管这样显而易见,但他仍然认为必须加以证明),这种观念在法律上的一切运用就必定是不好的,我们的一切设施也必定是有缺陷的”。
    群众的蒲鲁东却远不是要证明显而易见的东西。相反地,他所说的是:
    “如果我们关于公平的事物和合法的事物的观念不够明确、不完全或者甚至是虚妄的,那末显而易见,这种观念在我们的立法上的一切运用也是不好的”,等等。
    那末,非批判的蒲鲁东到底想要证明什么呢?
    他继续写道:“假如人们对于公平这个概念以及对于这个概念的运用的见解不是固定不变的,假如这类见解在各个不同的时代起了各种不同的变化,总之,假如思想有了进步,那末,关于公平在我们的观念中、从而也在我们的行动中受到歪曲的这种假说,就得到了事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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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法的本体
(一)法的本质
(二)法的演进
(三)法的功能
(四)法的分类

二、法的价值
(一)法与自由
(二)法与正义
(三)法与利益
(四)示与平等
(五)法与民主
(六)法与秩序
(七)法与人权

三、法的运行
(一)法的制定
(二)法的适用
(三)法的执行
(四)法的监督
(五)法的遵守

四、法与社会
(一)法与社会
(二)法与经济
(三)法与政治
(四)法与道德
(五)法与宗教
(六)法与习惯

五、部门法
(一)宪法
(二)刑法
(三)民商法
(四)经济法
(五)诉讼法
(六)国际法
(七)环境法

六、法与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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