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1960-1967年),国有资产形成时期。新加坡最早的国有企业可以追溯到1961年建立的大众钢铁公司和百龄麦面粉厂,以及较早出现的一些法定机构,如建屋局(1960年)、经济发展局(1961年)、公用事业局(1963年)、港务局(1964年)。这一时期是新加坡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起步阶段,基础设施落后,政府主要通过几个法定机构大量投资于社会基础设施部门,政府在工商领域的投资活动很少。但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国有资产规模不大,而且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领域,国有独资和合资企业只有13家。
第二阶段(1968-1986),国有资产规模迅速扩大时期。随着新加坡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供求缺口不断拉大,政府在基础设施如港口、公共住房、道路、机场、电力、邮政、通讯、供水等方面的公共投资规模也随之迅速扩大,仅70年代初实施的“公共工程五年计划”就投资了25亿新元。与此同时,政府职能及活动范围也不断扩大,政府商业方面进行大量的投资和经营活动,创建了许多国有企业。据统计,到1986年。共有国有企业608家,其中法定机构68个,政府部属2人,淡马锡控股公司属下的子公司475个,胜利控股公司属下的子公司43个,国家发展部控股公司属下子公司20个。仅法定机构在1986年的总收入就达132亿新元,雇佣了3.6万人。国有企业参与的领域涉及制造业、通信、交通运输、金融、贸易、旅游及房地产等几乎所有的经济部门。国营企业在金融业的发展最为迅速,其次是交通运输、电信和制造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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