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的38项具体准则,并且规定在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內执行。可以说这是自1993年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可以说是继1993年会计改革以来的一次革命性行动。之所以这样说,决不是耸人听闻,而是完全有根据的。众所周知,1993年以前,中国会计界进行会计活动基本上是按照有关政府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按照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规定的会计制度完全适应指令性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中国的会计人员在这种经济管理模式下,根本不需要也不可能进行职业判断,只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好的会计制度进行记录、报告就可以了。会计反映职能所包括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在这种经济环境下主观能动性地发挥几乎完全丧失,职业判断能力的要求变成了严格遵守制度的纪律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于会计信息的需求不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在不断地提高,这些环境变化必然对会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对于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学习及判断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该根据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則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应该在经济活动中进行职业判断,进行合理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以便满足投资者和各种利益相关者对于财务信息的需要。这些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一千多万会计人员的大国来说,实在是一种挑战,任重而道远。实行新的会计准则,虽然目前只是要求上市公司执行,其他单位鼓励执行。但是从长期来看。这也是必然趋势。因此,对于所有会计人员来说,学习、领会、掌握新的会计准则都是必需的。但是,学习、掌握新的会计准则确实具有一定难度,而发布的指南又比较简单,为适应学习和培训的现实需要,给广大财会人员提供一本讲解全面、实用具体、操作性强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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