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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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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秩序自由主义:德国秩序政策论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500432828
  • 作      者:
    董靖等译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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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秩序自由主义:德国秩序政策论集》所有论文均由执行主编、德国维藤大学文化经济比较研究所所长何梦笔教授精选自各年度的《秩序年鉴》(Ordo),共15篇,时间跨度为1948至1997年。加上何教授的长篇引言,共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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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是中国最为深入研究的对象之一。许多由中国官员、科学家和记者组成的代表团访问了德国,在那里收集了资料,对那些政府部门进行了采访并与同行们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从多种角度看,中德两国的许多机构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合作,比如在中国的经济立法领域。中国出版了许多有关德国的书籍和文章。因此,人们不可以说存在缺乏信息的问题。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出版这本文集呢?<br>    根据我的印象,对德国经济秩序的了解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外国一般都是扭曲的:其原因是,那些报道往往只是起着镜子作用,反映报道人对其本国政治的看法,但不是起着反映客观信息的作用。比如谁在中国要求建立某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会乐意表扬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应成就;比如谁在美国抱怨卫生保健制度的成本日增,也会强调德国卫生保健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中充斥着的许多问题。这就使人感到难以获得一个清晰的全貌。认识、利益和兴趣这两者紧密交织在一起。<br>    本文集的目的在于,通过选用德国最著名的经济学专业杂志《秩序年鉴》中的论文反映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该年鉴在经济秩序问题上明文坚持一种自由主义的立场,确切地说坚持一种秩序自由主义的立场。这一选用论文的方法思路不应夹杂任何世界观方面的偏见:对于这一处理方式起决定作用的是这样一种论断,即无可争辩的是,在很大程度上应该从秩序自由主义思想中去寻找社会市场经济的思想根源。另一个根源是基督教思想,比如天主教的社会学说。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创立者接受了秩序自由主义的立场。不过,即使在回顾时,我们也必须说,在这一学派中也存在过一些对立,大体上可以说,这些对立与欧肯(Eucken)、哈耶克(Hayek)和米勒一阿尔马克(MuelleiArmack)的名字相联系:“社会市场经济”的概念本身是米勒一阿尔马克提出的;高度强调国家的社会政策职能也源自于他,他把国家的社会政策职能理解为一种“社会求同存异论”因素,从而为社会市场经济打下这一著名的“社会”烙印。欧肯更为弱化国家的这一角色并且取而代之以更加强调国家作为市场经济中竞争保障者的作用。<br>    最后,哈耶克对任何国家干预抱有一种非常根本的不信任态度,从而与两者划清界限。<br>    目前,哈耶克的思想存续于秩序自由主义学派中的成分最多——即在该学派还可辨识的程度内。要解释这一点,不仅可以借助某些论据和思想,而且无疑也可以通过观察这样一种情况:即哈耶克的语言和论证风格(他毕竟比欧肯和米勒一阿尔马克活得要长)对于现代更加适宜。但是,与学生运动(1968年)和与德国社会民主思潮在意识形态上的冲突也起过重要的作用。从<br>    许多较年轻的秩序自由主义者看来,社会民主主义者把米勒一阿尔马克推至一种边缘地位:也就是说,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的辩论就此而言使得秩序自由主义立场激进化,当然也有助于澄清这一立场。<br>    这些意识形态冲突在今天早已是过眼云烟。在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是普遍公认的基本经济秩序模式,而且冲突在很大程度上产生自专门的国家干预和组织问题。这一发展过程的里程碑之一是邓小平对以下事实的洞观:即作为经济过程之机制的市场首先对于社会秩序问题来说是中性的。在德国,决定性的是社会民主主义者首先接受了凯恩斯的范式并在70年代寻求具体应用该范式——于是重新与秩序自由主义者展开激烈的辩论交锋。但是,在带有凯恩斯主义烙印的经济政策在实际应用中失灵之后(不过这在总体上不直接触及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正如当今有关“第三条道路”的辩论所表明的那样),人们在世界范围内可以观察到各种设想和思维方式的趋同。经济政策考虑上的差别几乎显得只剩下程度差别:现在事关这样的问题:相对于竞争原则,应当赋予社会保障以多大的权重?而不是事关社会国家原则和竞争原则之间不可妥协的对立。或者事关这样的问题:竞争政策应当在何等程度上让位于产业政策从而退至第二位?但不是事关市场和计划的对抗。这一趋同由于经济科学的日益稳健和系统化而得到大大促进:在世界范围内,经济学家们也都持有那些应用于实际政策的类似的看法和设想。中国的改革进程也是有关这一发展的范例之一。谈到德国的政策,尤其应该指出,在与欧洲的共生共长过程中存在着可怕的德法对立。这一对立始终使得德国的历届政府与整个欧洲的计划设想处于某种对立之中,而且与这些政府的政治观念无关。这一对立也是秩序年鉴的一个持续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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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不过,中央统制经济优越论目前受到了怀疑。我们的经验使我们对今天这一形式的统制经济深抱怀疑。数十年以来,一种命令经济的统制总是越来越严密,使得我们越来越深刻地看清这一经济形式的经济和社会危险,几乎已经不可能根据那种尚未落到实处的理想模式来评价经济统制。实际上只有到现在我们才真正有可能对各种经济秩序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用理由充分的实证知识取代流行情绪和偏见。即使承认中央计划经济的某些经济缺陷的意愿在增进,经济统制的社会优越论假设也还能作为一种几乎不容攻击的、不需进一步提出理由的信念而立足。这仿佛是最后的防御工事,在其后头,即便是一个分崩离析的强制经济(zwallgswlirtscht)也能维持这样一个权利要求,即要求把自身单独作为在一个社会思想时代惟一可能的生活方式。这一把中央统制经济与社会秩序等同的做法需要得到一种彻底的审查。我们这个时代也看到我们正好在这里面临着这样一项任务:对传统上沿袭下来的概念做出一番重新梳理和评价(1Jmwerung),并且承认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治和经济生活的许多形式已经过时。受时间限制的概念和应当只按照其合乎目的的性能(Zweckdienlichkeit)来评价的经济政策工具只是过于容易成为对于它们来说不是应得(allell nicht zukommenden)的道德评价(sittliche Beweaung)的对象。如此,人们今天即使在基督教派(Konfessionen)当中也倾向于把一种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诸种形式等同于社会美德(sittlichkeit)。不过似乎有必要的是,应使道德价值和终极的社会要求这两者深层的世俗优越性(welttlberlregenheit)摆脱时代情绪的这类缠绕。恰恰是那些把我们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道德化(Ver—sittlichung)感受为最令人关切的社会思想问题的人,会把在哪一工具性的世俗秩序里可以最好地实现一大堆最为不同的价值目标(它们应当是社会所意愿实现的)这一问题感受为某种只有经客观检验才能做出决断的东西。下文应当在此意义上尝试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如何从社会立场出发分析阐明各种经济秩序事实的结果和未来可能的结果?<br>    不容置疑,过去几个年代最大部分的、有效的社会追求的趋势是朝着中央统制经济方向发展。中央统制经济概念恰恰可以通过把经济引离自由的市场组织形式而得到界定。社会国家的力量和最为形形色色的社会运动及社会主义运动的力量在于,某些民族力量在一旁帮助一种反市场经济的统制原则获得突破。出现了一种几乎不能把握的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市场管制融合体,其意图也许非常不同,但其特征总体上在于与市场组织形式脱钩。自由市场经济似乎是所有社会弊端的渊薮而且最终受到时代的审判。所有朝着绝对管制方向挺进的时代都同时受到社会因素的鼓动。如此,价格、工资、利息、租金管制、配额的配给、关税、投资调节、货币操纵、对外贸的操纵,直至各经济分支的完全社会化(Sozialisierung),与那些社会目标各自结合在一起,以至于这种结合毫无漏洞可觅。把社会秩序和经济统制等同就是其结果。虽然并非缺乏提出警告的声音,这些声吾警告在这一道路上存在过度紧张问题并建议社会政治家注意这些经济考虑。不过对这些警告的效果相对于以下无数次尝试来说是完全乏力的,这些尝试就是:通过临时草率创立的工资理论把工资形成解释为一种纯粹社会权力斗争事务,并以此了结那些提出警告的经济理论。即使经济困难日增,社会国家步步进逼并与之缠绕在一起,也不<br>    能发人自省。最后出现的现象是市场经济秩序总是进一步被拆除,而且人们坚信社会政策成功恰恰可以以这一拆除的极端性来衡量。<br>    当代社会力量在这一单方面的发展中只能说是过分丧失了其赖以立足的现实土壤,并且它们对在一个市场经济秩序架构下存在哪些可用于实现社会思想的建设性的可能性缺乏洞见。人们在没有进一步三思一度作出的有利于统制的选择,社会政策文献质量绝大部分下降到现有经济研究水平所要求的水准之下,人们也丧失了——这也不足为奇——与过去真正的社会思想传统的联系。在大多数教科书里可以找到的社会史画面把近代社会发展的开端定得过晚。国家社会立法开始于普鲁士1839年的条例(Rcgulativ),而且自19世纪中期开始的社会革命运动为较新的干预主义社会政策划定了时代界限,越过这一时间界线,人们只能寻觅到几处有关法国早期社会主义和古代及中世纪社会史的回忆。人们在此忽视的东西是耐人寻味的。人们至少忽视了历时一个半世纪的那种早期自由主义社会思想史及其追求史,这些思想和追求是在自由市场经济框架内发展起来的。这一与市场一致的社会政策所凭依的是那些与自由主义信念相联系的、并通过其建设性的建议寻求依循这一生活秩序的轨道发展的社会思想。<br>    为了正确评价自由市场经济时代,必要的是不仅要看到那些毋庸讳言与这一秩序相联系的社会损害,而且也要高度评价18世纪和19世纪初叶那个时代为所有阶层的人们的解放和成熟所做出的那种贡献。以下做法有失偏颇:只把阶级差别和对资产阶级阶层的依附的产生看做那个时期的社会功能,而不高度评价那种伟大的社会成就,它是在自由社会秩序架构下为了把个人从受奴役和强制状态中解放出来而在当时立下的。我在其他场合详细阐述了这一被遗忘的社会史篇章之思想源泉。在此我只回顾大量社会改进,它们源自开明的专制主义,尤其是源自有着多方面动力作用的18世纪禁欲主义教派。只是很难为这些追求寻找一个共同的称呼。它们发生在恰好存在艰难困境的地方。除了宗教和政治宽容思想之外,最早的要数改革在劳教所和监狱里的刑罚以及推行精神病院的人道化。此外,从社会角度对劳动教养的改造、把只消费不干活的穷人变成劳动者的转训以及改造整个教育体制早已从夸美纽斯(Camenius)开始。对妇女和儿童工作的保护早已产生自同样的环境,并且在英国首先得到立法。对于其后的时代,重要的是18世纪末从自由主义原则发展而来的储蓄银行这种自助机构的设立以及从教派环境中产生的合作社互助的成型,这种合作社互助在19世纪以不同的生产、消费和信用合作社形式获得了其现实意义。把农民从世袭仆从地位解放的阶段以及在19世纪初向着自由迁徙和自由从业过渡的阶段,必须评价为社会改革阶段。那些使得技术发展服务于经济上弱小和处于不利地位者的方法和思路开始于18世纪并且在19世纪通过围绕小型发动机的技术努力和信贷改革得到存续。通过改革后的教派所强制推行的奴隶解放同样也属于这些措施领域。与维希尔(Wichem)、弗里德纳(Fliedner)和凯特勒(Ketteler)这些名字一起,德国新教的慈善组织“内部使命”(Innere Mission)和德国天主教的慈善组织“博爱”(Caritas)的设立构成了其尾声。<br>    这一阶段的实际启迪是不可估量的。对于我们这一时代的社会思维来说,即使今天在何等程度上依赖于那一最初时期的好处,几乎还是不明的。也许人们可以从历史理论角度随心所欲地定义那一最初时期,但无论如何,这涉及到在所谓的市民社会(burgerliche Gesellschaft)的形成出现突破的同时发生着一场气势磅礴的社会解放运动。以工业社会对19世纪盛期提出的任务来衡量,这一社会秩序肯定过分处于萌芽状态和过分支离破碎。不过它也甚至根本就没有得到机会来按照较高的要求重新改造自己,因为新的发展与那一社会力量传统之间出现了一个断层,该断层断送了人们那种根本性的、出于社会改进之目的而服务于自由原则和市场原则的意愿,并促成了那样一些社会运动,它们最终完全拒绝了当时公认的经济组织原则,并把社会政策引入到一条集体主义的和脱离市场经济的道路。民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最终把那种实事求是的、人道一基督教的社会改革排挤到第二线。发生这一断层的原因只能猜测。在我看来,从年轻黑格尔派以来起着领导作用的受教育阶层中以及后来也在广大民众阶层中发生的基督教一人道思想的解体导致了这场大变局。它导致了人们背弃那种共同的信念基础,这种基础使早期社会发展还能与一般社会价值保持原则一致。此后,由于受到阶级斗争和历史相对主义(Geschichtsrelativismus)的煽动,似乎不再能够通过对旧有秩序的维续,而且还只能够通过砸碎这一秩序才能实现新的社会秩序。旧的社会改革因其大量思想和实际建议的涌现而令<br>    人惊奇,而在19世纪末却出现了一个过程,那就是被我在另外一个场合描述为偶像形成过程的过程。被各种社会运动所选择的、带有诸如国有化、摒弃市场经济、市场管制、自给自足之类<br>    目标的工具性秩序被提升为社会运动的一个最终目标。它接受了世俗的、非理性的供奉,这种供奉排除了任何对所选择手段的运作能力的务实评价。在被迫从干预走向干预的强制下,出现了那种对生活的全面的集体化,这种集体化最终不再被感受为一种被人们所控制的历史过程,而是被感受为一种越人而过、不为所控的历史过程,被感受为把新时代打造成社会群众运动的一个时代这一事实所不得不造成的一种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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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br>第一部分<br>联邦经济部与战后德国的秩序政策 奥托·施莱希特<br>秩序政策的规范基础 维克托尔·凡贝榕<br>经济秩序的社会观阿尔弗霄德·米勒一阿尔马克<br><br>第二部分<br>德国竞争政策的决策路线奥托-施莱希特<br>整顿兼并中的竞争问题<br>赫尔穆特·克罗涅尔、赫尔穆特·库勒尔<br>国家对作为经济畸形发展起因的竞争政策例外领域的监督<br>瓦尔特·哈姆<br><br>第三部分<br>品牌商品的价格约束和图书贸易中的固定零售价格弗兰茨·伯姆<br>经济和意识形态之间的房屋租赁政策<br>赫尔穆特·w.严济斯<br><br>第四部分<br>储蓄银行私有化弗兰克·芬策尔、彼得·图伊<br>铁路整顿、支配权和秩序政策 赫伯特·鲍姆<br><br>第五部分<br>劳动法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职能——概论<br>迪特·罗伊特<br>总体经济视野中的雇员参与决策问题<br>K.保罗·亨塞尔<br><br>第六部分<br>联邦德国二十年来的社会政策——批评性分析<br>格哈德·克莱亨茨、海因茨·兰普尔特<br>德国国家养老保障制度的危机<br>汉斯·H.格利斯曼、恩斯特一于尔根。霍恩<br><br>第七部分<br>全面经济调控和收入政策<br>——对《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的考验<br>克里斯蒂安·瓦特林<br>税收政策和充分就业政策 奧托·冯·梅林<br>译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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