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主要指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按照内容可分为有罪判决书和无罪判决书;而有罪判决书又可分为科刑判决书和免刑判决书。按照审判程序刑,事判决书又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再审刑事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分为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死刑复核裁定书、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刑事裁定书、再审刑事裁定书、减刑假释裁定书、减免罚金裁定书和中止、终止审理裁定书等。由于案件审理报告反映案件的审理情况和裁判结果,是一种极为重要而且使用频率很高的司法文书,因此我们也把它作为本章的评析内容之一。
1993年1月1日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制作。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修订、审判方式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对刑事诉讼文书的样式也做了相应的修改。自1999年7月1日以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样本)》拟制刑事裁判文书。《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为刑事裁判文书制作提供了格式和事项方面的依据。在语言表述层面上,我们要注意探究和把握刑事裁判文书自身特点的系列。这种特点的系列可以通过与其他类别的司法文书,特别是民事裁判文书的对比来考察。
展开
法律文书是公安、安全、检察、法院等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律师、公证、仲裁等国家设定法律机构以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事务中按照法定程序,就具体案件或法律事务适用法律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法律文书是进行司法等法律活动、实施法律依据、凭证、工具和有效载体。
就其渊源而言,法律文书随着法律制度的产生、沿革而滥觞、发展,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历史传统的古老的法学范畴。古代的法律文书制作技艺和学术研究,也曾达到相当的水平。新中国建立以来,除了文革十年外,法律文书制作和对法律文书的研究从未停止过。特别是80年代以来的法制建设新时期,法制的逐步完善和法律调节面的大大拓展,使法律文书逐步完善,法律文书研究逐步深入。 一门新的法学分支学科——法律文书(亦称司法文书)亦应运而主。笋成了各级法律、司法、公安等院校的一门必修课程。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方略,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修订和一些重要法律的制定,都对法律文书的制作、教学和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
要求:在这样的情势下,回顾和总结我们的法律文书教学与研究,确实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小的差距。 以各地法律文书教学来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脱离司法实践的倾向,联系案件实例少或者展示给学生的实例十分陈旧;在法律文书研究方面虽然成果不少,但多年来在研究范围、研究方法、理论框架等方面均少有突破,也是不争的事实。
为了改善法律文书教学和拓展法律文书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我们感到有必要先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法律文书案例的收集和研究工作。除了最新出版的书刊资料外,我们更多的是深入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关,还结合本身的律师、特邀法院陪审员等实践,收集和研究案例。有些章节,例如律师实务文书中的某些文种及公证文书,我们邀请有较高专业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职律师和公证员提供实例并加以评论。因此,奉献给读者的这本《法律文书评论》是全体撰稿人焚膏继晷、砣砣期年的成果,也是跨行业合作、取长补短的结晶。
本书以公安、检察、法院、律师事务所的“侦查、预审文.书”,“检察、公诉文书”、“刑事裁判文书”、“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律师实务文书”为主,并兼及“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笔录文书”,共九类75种90份文书。每一类文书都包括该类文书的概况和若干种主要文书精选文例的评论,在每一文书的遴选实例之前,我们提供由最高司法领导机关制定和公布的该文书的规定格式和内容要素。然后展示文书实例,并对该文书进行评论。一些比较重要、使用频率较高的文书,如起诉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等,还各选几篇不同类型的实例加以评论,以求多角度地揭示该种文书的制作规程、技艺和特征。
本书写作分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