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中乐,1964年生,湖南省汨罗县人,1982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7年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担任助教;1992年7月晋升讲师;1994年7月破格晋升副教授。200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秘书.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国家人事部公务员考试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政府价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双高人才测评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理事;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价格协会政府价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四五”普法讲师团专家。
主要学术成果:《现代行政过程论》(独著)、《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独著)、《法治国家与行政法治》(独著)、《行政行为法研究》(分编主编)、主编了《高等教育与行政诉讼》、《公安行政法》、《环境行政法》、《依法行政培训教程》、《行政许可法实用解答》等,担任副主编的有《中国司法审查制度》(该书获1995年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行政法学 》、《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中国九十年代行政法治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副主编);合著《行政诉讼法概论》、《法治的理想与现实》(该书被全书翻译成日文于1995年在日本出版)、《外国行政法教程》、《中国行政法学教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该书为国家九五、十五核心教材,获北京大学优秀科研教学一等奖、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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