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必然认为法律只能管一部分人,不能管另外一部分人。这样,就必然使一部分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任意破坏民主、践踏法制。有些人总是喜欢搞一言堂,喜欢独断专行,认为别人犯法才算犯法,自己犯法就不算犯法,这哪里还有什么法制?由于中国几千年来封建主义的流毒,以及林彪、“四人帮”反动思想的影响,在我们的队伍中,至今还有一部分人存在着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要彻底清除这种病毒,还是一项长期的战斗任务。我们不仅要大力宣传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而且要在实践上坚决贯彻执行。一个人不管职位多高,功劳多大,如果犯了罪,都要同普通老百姓一样地依法惩处,不能有任何特殊。最近,我们的党组织和司法机关,依法给原来曾是相当高级的领导人以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这一事实充分说明,只要我们真正做到“法不阿贵”,社会主义法制就一定会得到切实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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