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山,男,1964年生于黑龙江省肇东县的一个偏僻乡村,十二、三岁时因家境贫寒而辍学,通过打短工、做小商贩、当“盲流”谋生。4年后,偶看电影《好事多磨》,受到城市“天堂”般生活的强力诱惑,遂重返校园。因深知天资愚笨,且起点低、起步晚,便发奋寒窗苦读。于1986年考入黑龙江大学法律系,1990年分配到黑龙江省民政厅任科员,1995年调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方惶惶开始学术生涯。1996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9年破格晋升教授。2001年考取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现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宪法和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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