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战争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畸形表现还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常态,和平在每一个时代具有不可否认的甚至是绝对的价值,这一点大概是可以得到人们认可的。欧美或西方,无论是从地理的角度还是从一般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角度进行考察,谈到和平主义或和平的理念,我们都会从基督教《圣经》中去寻找它的渊源,而不是从希腊文明——这个西方文明更早的源流中去寻找。关于战争是不道德的观念,存在于早期的基督教徒之中。拒绝参加战争,不随身携带武器,是这种观念的恰当表达。但随着基督教的普及和罗马帝国的统治者将基督教确定为国教,早期基督教的和平主义思想开始蜕变。圣奥古斯丁,这位中世纪基督教的思想大师和其他经院哲学家们,试图对连绵不断的现实战争施加伦理上的限制,这便有了“正义战争”的理论。强调进行战争的道德意图,否认战争中的非道德手段,但不排斥战争本身。不过,早期基督教的和平主义思想还是被后来的一些新教派别所重视和重申。17世纪在英国创立的公谊会,就以反对战争和任何暴力作为宗旨。而正是这些基督教教派,对19世纪西方第一批和平主义团体的产生起了重要作用。
文艺复兴运动中兴起的人文主义和18世纪早期开始的理性主义,也是西方和平主义的来源之一。伊拉斯谟、托马斯·莫尔、伏尔泰、孟德斯鸠等都批判了战争,指出了战争的破坏性和残忍性。最有名的文献是1712年出版的圣皮埃尔的《永久和平》,他提出在欧洲召开国际会议,设立公断法庭机构,实现国际调解和裁军。格劳秀斯、卢梭、康德,在他们有关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思索中,都讨论了实现国际和平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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