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浪漫派概念的混乱和定义的途径
看到这种混乱,如果干脆放弃使用这个词,固然方便,却不能解决问题。如果这个词往来穿梭于政治斗争和变幻无常的历史-政治讨论之间,如果它在肤浅的对立命题的机制下从一边转到另一边,那么,在被称之为浪漫派的复合体的历史和思想关系中,就仍有必要——大概也有可能——确定那些可被恰切地称为政治浪漫派的东西的特性。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定义的困难首先在于,“浪漫”并未成为一个为人们接受的党派政治的标志。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正确地注意到,“政党的名称绝非十分准确”。然而,像“自由派”、“保守派”、“激进派”这些称呼,都有其可以从历史上搞清楚的相关内容,尽管并非绝对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词源学会让我们马上看到种种困难。从词源学上说,“浪漫”(Romantisch)的意思是“romanhaft”(“想像的”或“虚构的”——中译者注),这个词来自Roman(“小说”、“虚构作品”或“传奇”——中译者注),作为一个叙事文学的大概念(epischen Oberbegriff)的变异,它也许有着可用这个词本身来解释的丰富含义。本书要讨论的这个定义,就这个词的含义而言是恰切的,而且,克勒姆佩雷尔(Victor Klemperer)的语义学和文学史的有趣研究还给它提供了一个特殊的辩护。然而不幸的是,近百年来,浪漫派一词一直处于可怕的混乱状态,成了用来塞满各种不断变化的内容的空洞容器。为了说明这种混乱状态,我们可以想一想另一叙事性概念——“寓言”(Fabel)的类似用法。今天,假如有一场艺术或文学运动自称为“寓言的”(fabelhafte),把“寓言的”艺术定义为真正的、更高、绝对真实、活生生的整体艺术,把“寓言的”定义为更高的活动、整体和形而上学;假如它认为自己的独特性仅仅在于“寓言的”,这会让人想到许多浪漫派的定义。这场运动也许有可能取得成功,并利用某些技巧赋予这个词以具体的历史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把寓言派的艺术标准或思想方式从这个词的语言用法的意义中剔除出去,未免愚蠢。然而,更愚蠢的是,从这场运动的纲领中看到了一切,却惟独看不到它拒绝一切明确的区分。所以,如果只把浪漫派说成一种神秘主义的扩张冲动、对更高境界的渴慕、素朴与沉思的混合、无意识的支配或诸如此类的东西,却不提浪漫主义的自我定义(“浪漫的诗学是一种渐进的普遍诗学”,它“涵盖纯诗意的一切,从最宏大的艺术体系——包括它本身的未来体系,到诗意的孩童在朴素歌谣中发出的叹息和亲吻”),是不会有任何建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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