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持自尊
自尊是个人要求社会、集体和他人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荣誉的心理倾向。它和自我接受、自我肯定和自我赞许相联系。自尊是性格结构中的可贵品质。自尊的人渴望表现自己,进取心强,关心自我形象,对平等有强烈的要求;热爱真理,尊重客观现实;既不孤芳自赏,也不随波逐流,对他人能接纳和信任。正因为如此,自尊心能使人采取积极的生活态度,成为推动人不断进取的巨大动力。缺乏自尊心会使人产生自卑心理,自轻自贱,妄自菲薄,甚至自暴自弃。缺乏自尊心的人在和他人交往时,常常发生困难,有孤独感;荣誉、成就、地位等社会要求水平降低,丧失向上的勇气和决心,变得意志消沉,遇到挫折有可能就此沉沦。
(四)有自制力
自制是指一个人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行动的品质。自制力强的人,能够理智地对待周围发生的事件,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思想感情,约束自己的行为,成为驾驭现实的主人。自觉的调节作用,表现为发动行动和制止行动两个方面。所谓发动行动是指激励和推动人们去从事达到预定目标所必需的行动。所谓制止行动是指抑制和阻止不符合预定目标的行动。这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大学生在学习上需要有较强的自制力,他们在以后的事业中更需要坚强的自制力品质。在正确的学习动机和目的支配下的大学生,会激励自己勤奋学习,同时也抑制和阻止无关活动或杂念的干扰。一个人在集中精力完成某项特殊任务时,在自制力的作用下,能排除干扰,抑制那些不必要的活动。自制力强的人,能够选择正确的活动动机,调整行动目标和行动计划,也能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分别以轻重缓急去满足那些社会要求和个人身心发展所必需的欲望,对不正当的欲望坚决予以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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