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传宝,1962年生,安徽省怀宁人,教育学博士、博士后,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德育专业委员会委员、美育专业委员会委员。1983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毕业后曾在一所农村普通完全中学工作过8年。硕士、博士阶段分别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1991——1993)、南京师范大学(1993——1996)。1996——199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教育基本理论研究,出站后留校工作,现供职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br> 主要研究方向:德育原理、教育基本理论、教师伦理学。<br> 主要研究成果有个人专著《德育美学观》(陕西教育出版社,1996)、《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美善相谐的教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9)、《教师伦理学专题——教育伦理范畴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在《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过教育学术论文7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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