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早年时期(1632一1667)
约翰·洛克的著作体现了他那个时代的精神。在这些著作中,我们看到一种对于人生不偏不倚的、宽容的态度,那正是17世纪末英国的典型特征。那种对于冷静的、一丝不苟的思考的
热爱,以及对于极端趋向的小心回避,忠实地反映在每一页上。但是洛克却出生在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那是一个疯狂的世界,充满剧烈的冲突和狭隘的热情,充满浮夸的粗野的表达意见的方式,人们的感情和情绪得到极大的放纵,理性被遗忘了。至少在洛克这一代人看来是这样。17世纪末的英国非常讨厌内战时期的激情主义。在诗歌和文学中,以某种程度抒发感情是可
以容忍、甚至值得欢迎的,这仅仅是“为了助兴”,但是在人生、宗教、政治这些严肃的事情上,尤其在研究哲学和科学的真理时,诉诸感情是不能允许的。人生要处处尊崇理性。洛克在《理智论》中有好几处打断了他平静的、认真的思路,其中之一是当他出乎寻常地猛烈抨击前一时期的“狂信主义”时,这是很有意义的。说一个人是“狂信主义者”,就是轻蔑地谴责他。是“狂信主义”引导人们做出离奇古怪的荒唐事,而且用狂妄的主张给自己的行为做出一厢情愿的辩解,这些主张“既不是基于理性,也不是基于天启,而是从一个发热的或者自命不凡的头脑中幻想出来的。”洛克很可能是把他自己的经历看成了从狂信主义时代到理性时代的过渡。
洛克亲自撰写的谦逊墓志镌刻在墓碑上,他在墓志中劝告他的读者要根据他的著作来判明他是哪种人。著作揭明这位哲学家,他的著作最典型的特色毫无疑问是那种有时称为“常识”、实际上却是明智的精神。有人说他的哲学是“一种常识哲学”,这样说是很笼统的。如果这是指他欣然接受他那个时代的惯常意见,那我们就可以说,洛克的哲学之为“常识”是比不上笛卡尔、康德或布拉德雷的哲学的。当然,他自己的时代对他发生了影响,他显然不是独具创见的。但是他的贡献并不是17世纪普通英国人所接受的那—种。我们最好牢记一件事,这就是即使在斯梯林弗里特这样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看来,洛克的哲学也是新奇的、革命的、危险的。我们今天发现它非常明显,几乎平平常常,那是它对我们的影响所致。再说,如果常识哲学是接受那些随时随地为普通不思考的人所接受的主张,例如认为物质世界不依靠认识它的心灵而存在,精神世界是实在的之类,我们还是应当怀疑洛克哲学是不是一种常识哲学。因为这种不思考的人会同意洛克著作中所提出的全部学说,例如他能同意第一性 质和第二性质的区别吗?实际上,我们谈到洛克的“常识”时意思很简单,是指他从不允许他的论证把他推向任何极端的主张。换言之,我们指的是他的明智、精明,正如百科全书派淡到Lesage Locke [聪明的洛克]时所想的那样。
明智是我们在洛克著作中随处可见的一种美德。例如,他一定很清楚,他对物质实体的看法是最不恰当的,他的许多说法是不可避免地针对某种唯心主义的。然而,他从不点出这样一种学说。假如洛克活到读贝克莱的著作时,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认为贝克莱是一位卓越的思想家,却缺乏审慎。此外,他同其他哲学家一样,在身心关系和感觉发生问题上感到迷惑。白色感觉的物理、生理伴随物似乎同白色毫不相干,以至洛克不得不承认,偶因论者的假设并非完全荒谬。然而他并没有接受偶因论。该理论太轻率地解决一个重大难题,正像唯心主义太轻率地逃避我们对事物的不完全知识所产生的困难一样。而在另一些时候,当某个论证向他表明唯物主义观点有某些真理成分时,他也不愿接受唯物主义;还有,当他看到笛卡尔认为我们可以用广延完全说明物质的那种看法对科学有用时,他记得笛卡尔无视我们具有固体性(solidity)的经验的事实,于是拒不采纳笛卡尔的那个看法。审慎的洛克避免了过早的综合;而正是这点,向我们解释了他为什么没有给我们提出一个最终的、封闭哲学体系。
第一章 洛克著作的目的和宗旨
洛克在《理智论》开篇“致读者”中说:“哲学不过是关于事物的真实知识。”凡是人真正认知时他所认识的,即整个的知识,他在《理智论》最后一章将知识分为三类:物理学(physica)或自然哲学;实践学(practica)或道德哲学,以及逻辑学,“符号学”(“doctrine of sign”)。哲学家的目的是尽可能在这三门科学之上建造一个完善的、适当的体系。洛克和他的同代人是不知道我们现在对哲学家和科学家的区分的。他对社会和道德问题的研究当然应当是哲学的研究,而他在医学上的工作也应属这种研究。牛顿、波义耳、锡登汉在他眼中都是哲学家,而且他们应比他自己更该享受这一称号。
他自己承认,他的主要著作《理智论》的哲学成分不是太多,它不过是哲学的入门。它是我们对用来建立哲学构建的工具(即他所谓的“理智”)的考察。这不过是一部入门著作,这一点须切记在心。假如有人硬将他在《理智论》中的目的等同于哲学家的目的,洛克是要怪罪的。他在《理智论》中的目的是要为建筑家准备地基,而不是建造高楼。“我们这个时代学界的国度是 不乏宗师巨匠的,他们非凡的设计将会给后来人留下永远值得敬仰的丰碑。然而,每个人不必希望成为波义耳或锡登汉,而且就在产生像伟大的惠更斯和举世无双的牛顿先生这类巨人的年代里,还有其他伟人,我们能在清理地基和清除横在知识之路上的某些垃圾中当一名勤杂工,也就算野心勃勃的了。”事实表明,《理智论》为它自己的目的提供了某些积极的知识,譬如说在心理学以及逻辑学中的知识。但是,提供这些知识不是该书的首要目的。其首要目的还是准备地基。某些人因为洛克没有在《理智论》中提出一个最后的体系而责怪他,这无异于责怪勤杂工只清理地基而不建高楼一样。他认为,哲学本身不同这种初级的、批判性的工作混为一谈。
因而,洛克认为,哲学的目的一方面是发现一种系统化的、适当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它的方法是综合的,而他自己的著作《理智论》的目的则是“清除横在知识道路上的某些垃圾,而且其方法还是分析的。它涉及对人的理智的分析,而且形成一种完全的自觉性,这离只论及哲学相去更远,它仅仅是初级的论述。他在“致读者”和在《理智论》正文中把他的目的表述得清清楚楚。首先,知识受到“含混的、无意义的语言形式”的妨害,受到“滥用的而用很少意义甚至无意义的词语”的妨害,这些词语“给深入研究和高层思辨带来错误。”从上下文看很清楚,洛克对有一类人早已心中有数,他们总想显示自己的才学,使用一些连他们自己也不理解的非常蹩脚的术语,这样做与其说在增加知识还不如说在增加混乱和无知。对这种人洛克是不屑一顾的。然而很不幸,那些使用含混词语并用一些含混不清的句子表示自己意思的人并不是学究。洛克认定,最大众化的词和最常用的句子充满了含混不清,这会使我们最容易陷入歧途。在先,洛克尚未认识到语言问题的分量。而是在写完《理智论》之后,他又用整整一卷的篇幅来讨论这一问题,尽管第三卷的分析无疑是粗糙的和肤浅的,但是作者因吸引了人们对他所讨论的问题的注意并强调了它的重要性而赢得了世人的尊重。
因而,洛克一开始就认识到,含糊、混淆的语言是知识的一个最大障碍,认识到把这一问题指明于众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他认识到,另一障碍是人们受错误方法的束缚。探索一种获得知识程序的适当方法是17世纪的所有思想家一致强调的重要问题。也正如笛卡尔所解释的那样,这些思想家相信人拥有认知的能力,但是,他们往往得不到知识,那是因为他们的认知的方法是错误的。洛克特别指出,他那个时代有两种错误倾向,它导致人们去采用错误方法。一种倾向是,相信知识一定源于某些基本原则或“原理”,它们是天赋的,先于一切经验被认识。我们所获得的真理性知识都是我们从这些原理中推演出来的。洛克完全否弃了这样的观点。他既否认有天赋的知识,又否认我们所获得的所有知识是从“原理”演绎真理的结果。洛克反对他的时代的第二个错误倾向是把三段论看成是获取知识的真正的、惟一的方法。有的学派盲目固执地把所有判断都还原为三段论,洛克认为这种做法给科学带来很大危害,凭这一点,他不遗余力地攻击这些人。人具有认知的能力。但是洛克认为,这种能力往往是有限的,而且它甚至被这样一些理论家弄得毫无成效,他们坚持说知识须经常由三段论维系,他们也拒绝承认其他方法的有效性,尽管在这个时代的科学家用非常不同的方法在推进科学快速发展。洛克认定,他的任务就是解放理性,指出那些用此种方式来束缚理性的人的愚蠢。
但是,洛克认识到还有更高一层知识障碍,要清除它比清除前两种障碍更艰巨,更困难。人自己的不可遏止的、无止境的好奇心本身就能成为一大障碍。因为人们想要认识他尚未认识到 的东西,当他受挫而又不得不受挫时,他变得灰心丧气,成了怀疑主义者,甚至在他曾正确用过并有可能获得成功的领域里拒绝使用他们的天赋才能。“人们将他们的研究超出他们的能力之外,让其思想漫游于他们不可能找到真正的立足之地的深层之中,难怪他们提出问题并一再引起争论,这些问题永远不会有任何清楚的解决,因此,他们只是适当地继续并增加他们的怀疑并最终将他们禁锢于完全的怀疑主义之中。”
为了帮助人类摆脱这种不幸的困境,洛克决心要确定人类知识的限度。他希望,这个限度一旦确定,人们便不会莽撞地去触及这样一些问题,其本性是他们无法凭自己的智力加以解决的。“如果我们能够发现理智可以把它的视野扩展到多远,他获得确然性知识的能力有多远,而且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只能判断和猜测,那么我们便能学会满足于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获得的
知识”。上天赐给人的能力和才智足以使他能过一种有利而有益的生活。如果他合理地运用他的才智,还会有许多地盘留给他享用。他能增长关于自然界的知识,加深他对社会的和道德关系的理解,感受到比现在还充实的他同上帝交流的情趣。“人能发现的事物足够他们的脑子应付的了,足够他们的双手应接不暇了,他们会感到愉悦和满足,如果他们不愿冒昧地抱怨他们自己的才干,抛弃上帝赐福,他们会忙个不停,因为他们并不是伟大到足以把握一切事物”。因而,洛克在《理智论》中的主要目的严格地讲是实践的、是功利主义的。他在《理智论》中力图发现人类知识的限度以便更广泛地调整我们的生活和需要,以最佳地适应于上天赋予我们的才能本性,也不必浪费我们的时间去探求那些永远超出我们认知范围的事物的知识。
展开
这一版变动较多。正文变动甚少,仅有一点必要的小修改,加了一些脚注向读者介绍1955年以后的发展,参考书目开列到目前为止。新加的部分主要是几个附录,它们都是1955年第二版之后发表的,但附录一可以在本书1963年以及以后几次印刷的本子中找到。附录二系莎绿特,约翰斯顿(Charlotte Johnston)博士所写,旨在弄清《理智论》第一版两个本子的混淆。附录三由菲力浦·瓦尔特斯(Philip Walters)博士同我合著,讨论了洛克对于数的看法,在附录四中,我考察了洛克的理性主义及其界限。在最后的附录五中,我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关于洛克政治哲学的几种最重要的文献作了一些说明。参考书目也有所增加。
感谢我的妻子帮助我准备这个新版,感谢莎绿特·约翰斯顿博士和菲力浦·瓦斯特斯博士的合作,感谢托马斯博士(D.O.Thomas)对洛克的政治哲学作的许多有成效的讨论,以及伊安·梯卜顿(1an Tipton)先生关于经验和经验论者的谈话。这几位都是我在阿伯利斯推士的同事,所以新材料有一部分乃是我们系的产物。
我还需感谢《哲学》杂志编辑阿克顿(H.D.Acton)教授,他允许我再度发表我那篇发表在该杂志1965年7月号上讨论数的文章里的某些段落,并感谢牛津大学出版社版权科同意我再度发表1938年我给《十七世纪研究》文集写的一篇文章的几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