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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现代文化:胡适的婚姻与恋爱
0.00     定价 ¥ 2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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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66409317
  • 作      者:
    沈寂,王先斌
  • 出 版 社 :
    安徽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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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走进现代文化:胡适的婚姻与恋爱》以人物传记的笔法,以“胡适与江冬秀”、“胡适与韦莲司”、“胡适与莎菲”、“胡适与曹诚英”等介绍了胡适一生婚姻、恋爱过程。综观胡适的婚姻与爱情,其行为多为发乎情至于“礼”,以绅士要求规范自己。《走进现代文化:胡适的婚姻与恋爱》严守史实,注重以材料说话,不哗众取宠,不瞎编乱造,亦不枯燥乏味,有一定的阅读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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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走进现代文化:胡适的婚姻与恋爱》:
  胡适与江冬秀订婚时,还只是刚读完九年私塾的“农村知青”,江冬秀也读过二三年私塾,堪称般配。自胡适赴上海进入新式学堂,继又赴美留学,彼此的思想与知识的水平就越拉越大。胡适在自撰的新婚对联中说:“旧约十三年,环球七万里。”在这十三年中,胡、江两人的经历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妇方是空阁守待,十三年如一日;男方则七万里路遥关叠,柳暗花明,是不平静的十三年。最后是新人践旧约,正如胡适在婚后所说:“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胡适在上海读书的时候,在当时新思潮的影响下,就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过《婚姻篇》的文章。他在文中说:“中国男女的终身,一误于父母之初心,二误于媒妁,三误于算命先生,四误于土偶木头,随随便便,便把中国四万万人,合成许许多多的怨耦[同'偶']。”如果长此以往,“那可怪不得那些青年男女要说家庭革命了”。但后来他又引孟德斯鸠的话,认为父母的“见识思想毕竟比子女的强些”,主张仍由父母主婚,但儿女有干涉之权,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由父母与儿女相约而定。这就算是“完全的好法子”。胡适在上海读书时对这一问题的论述,隐约流露对自身婚姻的不满情绪。1908年,冯顺弟怕夜长梦多,催胡适回家完婚。胡适在复母亲的信中,列举种种理由,说明“儿万不能归也”,并明确指出:“合婚择日,儿所最痛恶深绝者……大人又何必因此极可杀、极可烹、鸡狗不如之愚人蠢虫瞎子之言,而以极不愿意、极办不到之事,强迫大人所生所爱之儿子耶?”这是胡适在婚姻问题上的一次思想变化。虽然胡适声明无意革“母命”,但却有抗命之实。他希望把婚期往后延宕,让时间来裁决。
  胡适到美国留学,生活在恋爱自由、社交公开的社会里,思想曾一度发生逆反的变化。在康乃尔大学1911年的一次辩论会上,胡适竟置身于自由婚姻反对派之列。他为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辩护,曾计划写一本《中国社会风俗真诠》的专著,为中国的风俗一一做“辩护”。胡适当时强调:“吾国顾全女子之廉耻名节,不令以婚姻之故自累,皆由父母主之……女子无须以婚姻之故自献其身于社会交际之中,仆仆焉自求其耦[偶],所以重女子之人格也。”并说西方女子“长成即以求耦为事……驱之使自献其身以钓取男子之欢心者,西方自由婚姻之罪也”。又说“中国婚姻之爱情是名分所造成的,订婚之后,女子对未婚夫自有特殊柔情……及结婚时,夫妻皆知有相爱之义务,故往往能互相体恤,互相体贴,以求相爱。向之基于想象、根于名分者,今为实际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真实之爱情”。
  胡适此时的婚姻观,比在上海时后退了,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胡适自幼受礼教的影响太深,同时也因他当时对西方的生活方式了解尚浅。胡适从中国“礼”的角度来看美国的男女公开社交,当然会感到不成体统。胡适当时对西方的自由恋爱,尚不知其所以然。1914他还认为“求婚一定是极堪狼狈的事”,不如媒妁婚姻之“文明”,正好“免于青年人求婚的苦恼”。这一切,随着胡适对美国社会的进一步了解,由知其然进而知其所以然,自然从自我禁锢的“礼”的框框中走出来,男女交往的观念也为之一变。1914年6月,胡适第一次造访女生宿舍,留有如下日记:“吾十年之进境,盖全偏于知识一方面,而于感情一方面几全忘却,清夜自思,几成一冷血之世中人……念悬崖勒马,犹未为晚,拟今后当注重吾感情一方面之发达。吾在此邦,处男女共同教育之校,宜利用此时机,与有教育之女子交际,得其陶冶之益,减吾孤冷之性……吾在此四年,所识大学女生无算,而终不往访之,吾四年未尝入Sagecollege(女生宿舍)访女友,时以自夸,至今思之,但足以自悔耳。今夜始访一女子。拟来年常为之。”
  胡适的婚姻观,又从来美后一度的逆反心理中走出来了,悟今是而昨非。胡适在中国“礼”俗的回潮中悬崖勒马之时,已是在美国生活了三年零十个月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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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胡适的婚姻
胡适的婚外恋
胡适的“朋友”

附录一 胡适与曹诚英
山腊梅曹诚英
吹不散的人影曹诚英

附录二 胡适论婚恋与女性
美国的妇人——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讲演
贞操问题
论贞操问题——答蓝志先
论女子为强暴所污——答萧宜森

附录三 胡适书信节录
致母亲(四书)
致江冬秀(四书)
致蔡元培
致《十日谈》编者
致陈衡哲
致吴健雄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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