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一章 海员劳务合同基本概念界定及相关各方间法律关系分析
1.1 有关“海员”定义之探讨
1.1.1 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对“海员”的界定
1.1.2 中国内国法对“海员”的界定
1.1.3 “船员”与“海员”的关系
1.2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概念之辨析
1.2.1 劳动合同
1.2.2 雇佣合同
1.2.3 劳务合同
1.3 海员劳务合同含义之探究
1.3.1 与海员劳务合同相关的概念
1.3.2 海员劳务合同的种类及相关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章 《海事劳工公约》及相关国际公约与中国
2.1 《海事劳工公约》的立法历程、体例、实施机制和修正程序
2.1.1 《海事劳工公约》的立法历程
2.1.2 《海事劳工公约》的体例
2.1.3 《海事劳工公约》的实施机制
2.1.4 《海事劳工公约》的修正程序
2.2 《海事劳工公约》与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与海员相关的国际公约间的关系
2.2.1 《海事劳工公约》与《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的比较——以相关基本概念和履约要求为视角
2.2.2 《海事劳工公约》与《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比较——以实体标准、修正程序和监控制度为视角
2.3 《海事劳工公约》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影响
2.3.1 中国现有的海员权利保护法律体系
2.3.2 中国关于《海事劳工公约》的履约对策
第三章 海员劳务合同制度基本法律问题研究
3.1 海员劳务合同的订立
3.1.1 海员劳务合同的订立形式
3.1.2 海员劳务合同受到的行政监管
3.2 海员劳务合同的主体及主体间的关系
3.2.1 海员
3.2.2 船东
3.2.3 海员派遣机构
3.2.4 海员外派机构
3.3 海员劳务合同的必备条款
3.3.1 一般劳务合同的必备条款
3.3.2 海员劳务合同的必备条款
3.4 海员劳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3.4.1 一般合同终止及其与合同解除的关系
3.4.2 海员劳务合同的解除
3.4.3 海员劳务合同的终止
3.5 有关海员劳务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定
第四章 海员基本权利专项研究
4.1 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4.1.1 海员的休息权利
4.1.2 海员休假的权利
4.2 获得工资的权利
4.2.1 有关工资的一般规定
4.2.2 关于海员工资的特别规定
4.3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
4.3.1 生活设施保障
4.3.2 医疗服务保障
4.4 获得职业培训的权利
4.4.1 培训要求
4.4.2 海员培训的内容
4.4.3 海员培训机构
4.4.4 中国应对《〈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的马尼拉修正案》的举措
4.5 获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
4.5.1 社会保险
4.5.2 公共福利
4.6 得到遣返的权利
4.6.1 海员遣返的情形
4.6.2 遣返目的地
4.6.3 遣返费用的负担
4.7 获得招募安置的权利
4.7.1 海员招募安置机构
4.7.2 海员招募安置的费用承担
4.8 获得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权利
4.8.1 海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诉因选择
4.8.2 海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权利主体与赔偿义务主体
4.8.3 海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与各种保险赔偿的关系
4.8.4 海员人身伤亡损害的赔偿范围
4.8.5 海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关系
4.9 女海员和未成年海员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
4.9.1 对女海员的特殊保护
4.9.2 未成年海员的特殊保护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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